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包装饮用水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5-03-17

永水许可〔20254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包装饮用水项目取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重庆硒缘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308-500118-04-05-270217)及《包装饮用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相关规定,并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包装饮用水项目取水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  基本情况

重庆硒缘科技有限公司于永川区五间镇新建村,项目新建瓶(罐)装水生产厂房及配套员工宿舍,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121m2,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量0.5L 瓶装水663.6万瓶、1L瓶装水211.2万瓶的瓶(罐)装水生产线。

二、取水地点及取水方式

同意该项目从已建水井取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105°51'18.59",北纬29°09'35.45"

同意取水方式为潜水泵取水,输水管道为20mDN32PE管,输送至厂区水池。

三、用水定额、取水量及取水保证率

原则同意本项目用水定额为1.6m3/t

原则同意本项目年取水量0.8852m3,日最大取水量26.8m3,取水保证率为90%

四、取水可靠性

基本同意《报告表》的取水可靠性分析。该水源无其他取用水户,可满足年取水量0.8852m3

根据水质检测结果,水质符合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要求。

五、节水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表》的节水评价分析。本项目取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饮料制造取水定额》(QB/T 2931-2008),确定纯净水、矿物质水取水定额为3.4m3/t,以及《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2020年版)》,瓶(灌)装饮用水制造,天然矿泉水,先进值用水定额为1.6m3/t的有关规定。

六、取退水影响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表》的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你单位严格执行退水方案,承诺涉及的所有第三方权益问题由你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完善。

七、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为本工程建设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将取水计量数据实时传输至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重庆),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量值和在线数据准确、可靠。

(三)本工程项目试运行满30日后,应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若本工程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3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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