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5-04-21


永水许可〔20259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407-500118-04-05-957136),我局组织专家对《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位于大安街道范围内,涉及河流主要为一龙河及白塔河。同意本河段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7类工程,包含7.6km河道清淤工程,7.6km生态驳岸工程,2处滨河湿地工程,8处生态拦截循环系统,12处囤水田系统,1.68m2的水生生物操纵工程,5处堰坝生态改造工程,其中涉河工程为:7.6km河道清淤工程、7.6km生态驳岸工程、2处滨河湿地工程、5处堰坝生态改造工程。涉河工程均属于可淹没工程,满足设计洪水要求,工程合计利用岸线长度7.6km,面积0.10km²。其它项目均在10年洪水位以上。

项目建成后,对河道行洪影响较小,不影响现有水利设施,对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落实好第三方水事权益承诺有关责任事项。

(二)应充分考虑洪水对施工的不利影响,为确保自身防洪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我局备案。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415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一龙河鱼剑滩生态修复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项目

起点坐标

终点坐标

X

Y

X

Y

生态

驳岸

工程

白塔河BZ1+100BZ4+178

3253862.03

599790.31

3253701.33

601333.07

白塔河BY1+128BY4+245

3253859.13

599785.36

3253675.20

601332.26

一龙河YZ0+420YZ3+396

3252589.94

598548.55

3253483.46

599861.69

一龙河YY0+420YY3+400

3252584.40

598549.60

3253462.07

599889.17

白塔堰

湿地

白塔河BTSD1BTSD2

3253713.19

601336.45

3253745.26

601458.73

白塔河BTSD3BTSD4

3253669.81

601337.28

3253703.87

601440.08

狮子岩

湿地

一龙河SZYSD1SZYSD16

3252488.34

598052.67

3252550.82

598133.60

一龙河SZYSD17SZYSD32

3252540.33

598155.30

3252587.62

598199.26

堰坝

生态

改造

工程

1#拦河堰YK0+590

3252588.07

598685.74

3252584.83

598687.49

2#拦河堰BK0+800

3254026.28

599655.88

3254026.54

599660.55

一龙堰YK0+418

3252589.69

598547.62

3252584.27

598548.67

鱼剑滩堰公路桥BK1+978

3253538.97

600059.55

3253511.28

600065.54

白塔堰BK4+197

3253702.70

601334.57

3253672.18

601334.55

注:本工程涉及的高程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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