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永水许可〔2025〕11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409-500118-04-01-416485),我局组织专家对《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永川区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位于青峰镇范围内,涉及河流主要为水口河、小拱桥河、青峰河和花桥河。同意以上河段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路线起于永页16平台,止于永页53平台,同沟敷设光缆及气田采出水管线,管径DN150,设计压力4.0MPa,管线长度约为4km。主要工程包括:土建工程、管道工程、穿跨越工程等,穿跨越工程包括穿越公路、河道、其他埋地管道、光缆及电缆。
项目建成后,对河道行洪无影响,不影响现有水利设施,对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落实好第三方水事权益承诺有关责任事项。
(二)应充分考虑洪水对施工的不利影响,为确保自身防洪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我局备案。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工程涉河建筑物控制点坐标表
河流名称 |
穿越点 |
控制点编号 |
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中央精度111°) |
备 注 | |
X(m) |
Y(m) | ||||
水口河 |
穿越点1 |
A |
576419.02 |
3247687.14 |
外缘 |
B |
576419.31 |
3247688.79 | |||
穿越点2 |
A |
576373.93 |
3247688.43 | ||
B |
576374.44 |
3247688.99 | |||
穿越点3 |
A |
576241.29 |
3247593.62 |
外缘 | |
B |
576241.92 |
3247592.11 | |||
小拱桥河 |
穿越点4 |
A |
575997.13 |
3246754.79 | |
B |
575998.22 |
3246752.18 | |||
青峰河 |
穿越点5 |
A |
576258.11 |
3245892.51 |
外缘 |
B |
576258.98 |
3245893.96 | |||
花桥河 |
穿越点6 |
A |
577063.34 |
3245458.47 | |
B |
577061.29 |
324545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