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5-05-12

永水许可〔202511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编码:2409-500118-04-01-416485,我局组织专家对《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永川区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位于青峰镇范围内,涉及河流主要为水口河、小拱桥河、青峰河和花桥河。同意以上河段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进行洪水影响评价。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路线起于永页16平台,止于永页53平台,同沟敷设光缆及气田采出水管线,管径DN150,设计压力4.0MPa,管线长度约为4km。主要工程包括:土建工程、管道工程、穿跨越工程等,穿跨越工程包括穿越公路、河道、其他埋地管道、光缆及电缆。

项目建成后,对河道行洪无影响,不影响现有水利设施,对防汛抢险无不利影响,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无不利影响。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落实好第三方水事权益承诺有关责任事项。

(二)应充分考虑洪水对施工的不利影响,为确保自身防洪安全,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我局备案。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我局,我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我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永页16平台-永页53平台集输管道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428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

工程涉河建筑物控制点坐标表

河流名称

穿越点

控制点编号

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中央精度111°)

备 注

Xm

Ym

水口河

穿越点1

A

576419.02

3247687.14

外缘

B

576419.31

3247688.79

穿越点2

A

576373.93

3247688.43

B

576374.44

3247688.99

穿越点3

A

576241.29

3247593.62

外缘

B

576241.92

3247592.11

小拱桥河

穿越点4

A

575997.13

3246754.79

B

575998.22

3246752.18

青峰河

穿越点5

A

576258.11

3245892.51

外缘

B

576258.98

3245893.96

花桥河

穿越点6

A

577063.34

3245458.47

B

577061.29

32454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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