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大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永水许可〔2025〕13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大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永川区大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批申请和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初设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位置及任务
大山水库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龙汇垭村,距朱沱镇约15 k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养殖于一体的小(2)型水库,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679亩,保护水库下游耕地1679亩。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枢纽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建筑物组成。
二、工程建设条件
(一)水文
同意选取的洪水标准、设计洪水计算方法。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10.26m3/s,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20.26m3/s。
(二)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水库区域地质环境及地震、坝址一般工程地质条件、坝枢存在主要地质问题和天然建筑材料的评价。
三、除险加固设计
同意确定的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主要参数以及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一)工程等级及参数
工程属Ⅴ等小(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水库总库容53.28万m3,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正常水位为301.99m,相应库容为42.60万m3,设计洪水位302.86m,相应库容为49.53万m3,校核洪水位303.32m,相应库容为53.28万m3,死水位292.98m,死库容为0.77万m3。
(二)除险加固工程措施
1、大坝
上游坝坡:拆除原脱落的约5m2棱格块石护坡,整体坝坡平整清表后铺设0.1m厚碎石垫层+0.1m厚C20砼六棱板护坡;移除上游坝坡违规建筑1处及电杆1处。
下游坝坡:平整修复下游坝坡高程296.58m塌陷部位,对塌陷区域进行开挖,开挖深度为1米,两侧开挖坡比控制在1:1.5,对开挖料进行翻晒处理后碾压回填;清除下游坝坡杂草,更换M7.5浆砌条石棱格内草皮;下游坝面排水沟进行疏浚处理。
2、溢洪道
拆除重建进水渠左侧M7.5浆砌条石挡墙;采用C25砼对溢洪道两侧浆砌条石挡墙进行挂网现浇0.1m;拆除重建C25钢筋砼人行桥;拆除第一泄槽段右侧溢洪断面内存在一处宽0.5m,长53m浆砌条石;采用C25钢筋砼对第二泄槽段钢筋砼挡墙顶部外包0.1 m。
3、放水设施
拆除原浆砌条石卧管,新建放水竖井1座(含工作桥),放水竖井位于放水设施涵管进口前端,为圆形C25钢筋砼竖井,防渗等级为W6,内径4m,壁厚0.6m,竖井总高19.4m,其中井筒高12m;竖井工作桥桥长28.56m,共3跨,桥面宽2.5m,采用C30钢筋砼现浇梁板式结构,梁高80cm,板厚15cm,桥墩采用C25钢筋砼结构,工作桥两侧设栏杆;采用C25砼分别对1号、2号放水涵管进行封堵,采用砂浆进行接触灌浆,封堵至坝轴线下游侧,封堵长度均为35m,其中利用2号涵管内已成PE管与新建竖井进行连接。
4、附属设施
新建北斗自动变形监测、雨水情报监测、渗压,渗漏监测、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四、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同意主体工程 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总体布置。
(二)同意工程总工期6个月。
五、工程占地、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同意工程总占地0.571亩,其中永久占地0.021亩,临时占地0.55亩。原则同意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设计。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06.6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97.3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56.61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1.74万元;独立费用28.04万元;基本预备9.6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1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08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
七、其他
(一)请接此许可决定后,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施工图设计,复核建筑物的结构安全、稳定,合理衔接现状构筑物,确保建设和运行期间安全、美观。
(二)施工期间做好水库的防洪度汛、农田灌溉与人畜饮用水的协调工作。
(三)你单位负责本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四)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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