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永水许可〔2024〕60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永川区九龙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报告》审批申请和相关资料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位置和任务
工程位于永川区九龙河流域,涉及大安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及金龙镇。工程主要整治河道为九龙河干流,共涉及3段,总治理长度29.02km,其中:上游段7.74km(荷花村龙塘山坪塘)、中游段7.76km(小河坝公路桥至断桥)、下游段13.52km(鸡公嘴至小拱桥)。
工程主要任务:提升河道防洪能力,保障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稳固天然河道岸坡,防止水土流失;清理河道淤积,改善河道水质,增强河道生态效应。
二、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基本同意设计变更理由。
(二)基本同意工程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三)基本同意设计变更方案,基本同意推荐的堤线方案,同意工程确定的护岸顶高程。
(四)基本同意设计变更主要内容。工程河段清淤总长24.26km,岸坡整治49.47km,新建管护道路48.42km,岸坡提档升级7.30km,下河梯步180处,穿堤建筑物53处,桥堰改造9处。
三、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其中护岸工程为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穿建筑物为I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5级。
(二)基本同意《初设变更报告》工程总体布置。
(1)上游段:治理总长7.74km,起于荷花村龙塘山坪塘,止于九一水库库尾,主要由河道清淤疏浚6.50km,岸坡整治15.18km,管护步道14.15km。
(2)中游段:治理总长7.76km,起于小河坝公路桥,止于断桥,主要由河道清淤疏浚5.46km,岸坡整治12.32km,管护步道11.65km。
(3)下游段:治理总长13.52km,起于鸡公嘴,止于小拱桥,主要由河道清淤疏浚12.30km,岸坡整治21.97km,管护步道15.95km。
(三)基本同意河岸堤型选择,本工程新建护堤主要型式为:生态格宾石笼护脚+草皮护坡至设计堤顶。
(四)主要建筑物设计。
1.堤顶设计
本工程护岸堤顶步道宽1.5-2.0m,路面采用泥结石,已成公路维持原有宽度不变。
2.护岸工程
护岸工程采用生态格宾石笼护脚+草皮护坡至设计堤顶。生态格宾护脚高顶宽1.0m,格宾护脚上设水生植物覆盖。
3.涉河桥堰改造
本次涉河桥堰改建共计9处,均位于九龙河上,主要改造措施为拆除重建、维修养护等。
4.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河道清淤后要求河道畅通,无明显淤积物,河内无垃圾、无漂浮物,河堤上无淤泥等堆积物,河岸无垃圾。清淤横向距已成建筑物距离不小于1.5m,坡度不小于1:2。
5.穿堤建筑
根据工程建设情况,本次需在九龙河修建53处管涵,管涵采用Ⅱ级预制钢筋砼管,管径范围φ800-φ2000。预制涵管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管,管道基础采用C20砼管形基础,基础厚0.5m。
6.附属设施
根据沿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及结合沿岸人文景观节点布置,本次设置下河梯步,共计180处,梯步宽3m,台阶及两侧均采用混凝土结构,每阶台阶面宽0.35m。
四、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工期为19个月。
五、工程投资
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029亿元,其中:建安投资约0.75亿元。具体以区发展改革委批复为准。
六、其他
(一)请你单位抓紧完善开工前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