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印发2015年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办〔2015〕83号)的要求,我委对2015年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委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今年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本我委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我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我委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制度的健全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执政。我委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8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3件,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43件。我委以公示栏、永川区门户网站、永川区党务政务系统等形式公开了本部门的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本我委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为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收到的申请中,属于我委工作职能范畴的4件,截止报告日期,已答复4件,全部办结。其中,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价格管理、项目审批与核准等方面。上述政府信息申请,我们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和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完善工作制度措施,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相关制度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文件。深化对《条例》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我们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出更适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四)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委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