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区公安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政治处。主要负责队伍的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干部考核任免、人事工作、工资福利、警衔管理、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管理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宣传工作,组织全区公安机关重大新闻宣传和文化活动;协调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对全区公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参与有关公安机关的舆论引导工作;承担永川公安网站新闻信息发布工作。
2.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掌握公安工作全面情况。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对部门文件审查把关,负责文秘、文电收发、档案管理、公安调研、资料统计、接待等工作。
3.指挥中心。负责24小时受理辖区内110紧急报警、紧急求助、举报投诉工作,对辖区110接处警勤务、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指导;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4.纪律检查室。负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日常工作;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对党员、民警和工作人员信访举报、控告投诉的核查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办理党员、民警和工作人员违纪的案件;负责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警示教育、日常管理、回访教育等工作;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警务督察队(审计室)。负责开展民意监测回访工作,对回访结果进行分析研判,对民意监测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民警申诉进行认定;开展网上督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通报有关单位;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察工作;对领导交办件及举报投诉案件核查督办工作;牵头开展维护民警执法尊严相关工作;开展审计工作,对本局及所属机构财物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指导。
6.群众工作科。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要求公安机关解决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批示的信访案件,督促指导区局各单位涉及的信访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群众来访、来信、公安信访综合信息系统、重庆市组织部群工系统、重庆市网上信访信息、政府公开信箱、人民网留言回复等。
7.警务保障处。负责全局财务经费的预、决算,合理安排各项经费,以及经费报销审核、涉案财物、保证金的管理等工作;各类业务办公用房建设、固定资产、警务装备、车辆及驾驶员、政府采购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机关大院物业管理及内部安全管理;负责机关食堂伙食保障和人员管理工作。
8.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负责贯彻执行涉及交巡警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及城市道路交通组织、指挥和疏堵工作;查处交通类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且能够现场处置的其他行政治安案件,组织开展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开展重要交通警保卫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交通科技信息化和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承辖区内国、省、县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9.刑警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警种、派出所刑侦管辖刑事案件的侦办;组织、指导、协调大要刑事案件和区局指办刑事案件的侦办;刑侦外协、追逃打拐工作;刑事技术、警犬技术工作;刑事案件立破案审批、刑侦信息录入及数据统计研判工作;合成作战工作;负责反诈骗工作。
10.大数据合成作战支队(反诈骗中心、智慧侦查中心)。负责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大数据和视频图像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应用等;负责牵头全局大数据合成作战工作,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和街面犯罪合成侦查、重大警情研判、情报信息搜集和视频图像巡逻等工作;负责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对策研究、防范打击等工作;负责图像鉴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1.禁毒支队。负责全区毒品大要案件的侦破工作,落实对毒品犯罪堵源截流举措,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组织开展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加强对全区可供制毒特殊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配合区禁毒办指导、协调全区禁毒工作以及全区禁毒宣传及预防教育;完成区局部署的禁毒工作任务及各项禁毒措施的组织、落实;加强禁毒区域合作,打击外流贩毒,配合全国禁毒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收集和分析研究等。
12.经济文化保卫支队。负责确定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指导、监督各派出所并自行组织开展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各派出所开展散装汽油、公交客运、重点医疗机构、寄递物流及出租车、网约车、租赁车的安全保卫工作;统筹负责全区重要考试安保工作。协助区人武部开展招飞、征兵、消防员政治考核工作;负责全区保安人员管理工作。
13.治安支队。负责贯彻实施治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各派出所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组织、指导、监督各派出所依法查处治安案件和由治安部门负责办理的刑事案件,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指导、监督全局各单位依法监督管理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指导、监督各派出所依法实施娱乐服务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行业、保安服务业等安全监管;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组织、监督、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活动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各派出所开展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社区警务工作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各派出所依法调处和化解治安类矛盾纠纷,负责区治安联调中心工作;牵头负责区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
14.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负责辖区内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全面落实上级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的统一部署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安排;开展调研工作,掌握辖区内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积极犯罪的动态并提出对策;及时受理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举报工作,抓好经侦队伍建设和基础业务工作;协助、协调好外地市公安机关侦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科技通信支队。负责全区公安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公安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论证、和研发,以及验收和推广工作;负责保障公安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指导管理维护全区公安有线、无线、视频图像、应急通信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大型活动安保、重大警卫任务提供通信保障。
16.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持普通护照外国人居停留、签证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出入境证件的受理、审批和签发;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务;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管理和港澳台人员来内地(大陆)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执行境外人员遣送出境任务;负责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管理等工作。
17.户政科。负责贯彻执行户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的规定、要求;指导开展全区户口登记、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人口户籍、身份证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一标三实”工作;指导全区门(楼)号牌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政策宣传和户口咨询投诉等工作。
18.校园安全保卫支队。负责依法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派出所及责任校警、保安人员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掌握校园安全工作信息,妥善处置涉校涉生突发事件;牵头组织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督促指导落实影响校园安全高危人员管控;承担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其他工作任务。
19.特警支队(维稳处突支队)。负责处置辖区内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森林警察支队。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和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21.法制支队。负责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或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办理刑事复议、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案件进行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联系检察院、法院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牵头政务服务、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等。
22.食品药品环保违法犯罪侦察支队。掌握全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动态,分析、研究违法犯罪信息和规律,制定预防及打击对策;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参与涉及食品药品、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指导、协调侦办食品药品、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23.看守所。负责拘役罪犯和余刑三个月以下罪犯的刑罚执行任务。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被监管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被监管人员进行教育管理,保障被监管人员的生活卫生和合法权益。
24.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5.拘留所。负责依法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和教育等。
【派出机构】
凤凰湖派出所、兴龙湖派出所、萱花路派出所、南大街派出所、中山路派出所、三教派出所、大安派出所、朱沱派出所、来苏派出所、何埂派出所、仙龙派出所、双石派出所、卫星湖派出所、陈食派出所、金龙派出所、五间派出所、红炉派出所、永荣派出所、临江派出所、吉安派出所、青峰派出所、茶山竹海派出所、松溉派出所、宝峰派出所、板桥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