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6X8/2024-0002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公安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6X8/2024-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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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公安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黑恶势力,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公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森林治安防控管理及刑事犯罪预防打击工作;协助纪检监察委监察留置场所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区公安局是永川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属于政法机关,内设机构33个,镇街派出所25个。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5892.11万元,支出总计45892.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15.63万元,增长9.33%,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3915.63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585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91.55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27.89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53.01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2.89万元,占0.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6.2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585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12.73万元,增长9.3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84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06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1.33万元,占54.57%;项目支出20831.68万元,占45.43%。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7.98%,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853.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23.79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是本年完成非税征缴数,项目足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5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7.89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完成非税征缴数,项目足额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39.57万元,下降7.7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措施项目支出拨款减少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5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7.89万元,增长9.37%。主要原因是完成非税征缴数,项目足额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39.57万元,下降7.7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措施项目支出拨款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等于预算支出且等额完成当年预算任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信访事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9819.23万元,占86.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9.05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措施调减办案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9.51万元,占8.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8.43万元,增长23.36%,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后社保缴费等增加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052.76万元,占2.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7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暂停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1076.51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7.38万元,下降40.65%,主要原因是清理津补贴抵扣以前年度多缴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2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85.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38万元,增长4.95%,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因个人待遇调增后社保缴费等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36.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1.61万元,增长29.0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基本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1.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7.25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内控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4.27万元,下降11.04%,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内控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7.56万元,主要是用于办案人员去缅甸办案差旅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跨境办案差旅费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跨境办案差旅费支出增加。

公务车购置费363.2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77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采购节余。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21万元,下降10.85%,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车辆采购比上年少3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9.2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39万元,下降11.99%,主要原因是近两年更新公务车辆使车辆维修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1.92万元,下降12.93%,主要原因是加强单车核算,车辆运维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1.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及业务交流学习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5万元,下降54.6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0万元,增长60.99%,主要原因是公安业务交流学习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29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2辆;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13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05元,车均购置费12.53万元,车均维护费3.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17.67%,主要原因是加强区域警务合作,业务工作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59万元,增长126.85%,主要原因是各项业务培训正常开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6.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行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41.61万元,增长29.0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5.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4.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6.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29%。主要用于采购专用设备及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20831.7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永川区公安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辅警管理保障经费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等次为优。

辅警管理保障经费项目主要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正常开展工作的公用经费。存在绩效指标制定不完善,自评结果与项目实际情况部分存在偏差的问题。下一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绩效指标制定完善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江卢      023-4957708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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