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精心谋划,严密措施,警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公开警务信息126条,更新信息32条,公开率、更新率达100%。健全了各项警务公开平台,充分运用交巡警49802759等10部公众热线、永川公安官方微信和微博、110反诈骗中心、重庆交巡警、出入境和消防官网、永川公安报以及电视台、广播、出租车LED屏等宣传媒体,对交通、消防、户籍政策、出入境管理、案件办理情况等警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保证了公安警务在阳光下运行。全年未发生涉警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明确分管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办公室、治安、交巡、出入境、消防各警种以及宣传、法制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警务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实施,确保了公开宣传落实到位,警务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区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实现要求,建立了警务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一是主办负责制。各项警务信息实行专业警种负责、局办统一归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审查制度,避免了不同单位、不同人员因同一信息不熟悉导致公开工作的滞后。二是限时办理制。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等办理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必须办结,否则视为同意。三是办事公示制。将各项公安业务监督执法的权限、时限、依据利用宣传栏板、服务热线、门户网站、网络微博等方式予以公示,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公众查阅制。群众可通过门户网站、拨打热线电话等方式查阅、问询办理各类公安业务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及案件调查、行政及刑事处罚等法律文书、规章制度。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区局将窗口建设作为警务公开的突破口,不断加强公安行政服务大厅及出入境、交巡警、消防、治安及各派出所窗口的软硬件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安业务工作办理进度的实时更新。推行“三首一告知”制度,即首句礼貌用语、首接、首办责任制,明确窗口接件、受理、代办、引导职责,设置便民服务设施,增设留言簿、公安业务知识宣传资料,并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切实以“竭诚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警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