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57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2-09 | 发布日期: | 2018-04-04 |
标题: | 永川区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57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8-02-09 | ||||
发布日期: | 2018-04-04 | ||||
标题: | 永川区教育系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有效性: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草拟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管理、引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决定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宏观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编制教育发展规划、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规划学校网点布局结构调整;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调区财税部门做好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教育税费的征收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及其经费预算、决算工作,指导、管理教育经费及学校收费。主管全区的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学校干部、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管理、指导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内学校学籍管理、中小学毕业考试及招生工作;审批中小学、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负责普通高校、艺体院校、成人高校、普通中专的招生;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中专自学考试。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监控中小学教学质量。搞好教育产业、学生资助服务、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下级政府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二)单位构成
永川区教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审计科、基础教育科、组织人事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科)、招生自考办公室、安全稳定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另有直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设施与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与卫生保健管理中心、教育档案馆、职成教育发展办公室、教育经费核算中心。
永川区教委直接管理的学校共计139所。其中小学88所、初级中学26所、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6所,独立公办幼儿园16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中职学校1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567.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67.68万元,比2017年增加33653.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51.48万元,比2017年增加40827.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平时考核奖励和离退休健康休养费调标、增加事业单位绩效外高出部分、因个人待遇调增后个人社保缴费增加、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增加等;项目支出29416.2万元,比2017年减少7173.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区学校建设由区新城建管委承担,安排区教委的学校建设经费相应减少,同时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减少等。主要用于新建改扩建校舍工程、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周转房建设、校园安保工程、乡村教师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职学生资助、民办学校及民办中职公用经费补助等。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7万元,比2017年减少27.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专款结转减少,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运行。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91.24万元,比2017年减少6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06.56元,比2017年减少53.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68万元,比2017年减少8.32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749.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62.18万元,增长16.65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16.2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