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61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3〕2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发布日期: | 2023-05-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61 |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3〕2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成文日期: | 2023-05-22 | ||||
发布日期: | 2023-05-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和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户籍所在地教育管理中心备案,区教委和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三)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和小学毕业生,划入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符合“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条件的学生,在“三对口”学生录取完成后进行招录;符合残疾、军属、烈士等特殊群体及子女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政策和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入学。
1.“三对口”含义
(1)适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系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持100%房屋产权)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学生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常住的。
适龄学生的父母双亡、其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与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房屋产权属其法定监护人全产权房。
2.“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含义
有户无房:在办理截止时间前户籍已迁入城区,未在城区购房;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城区,在办理截止时间前已办理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随迁子女”含义
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在城区务工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区教委核定招生计划数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农村学校招生入学
各镇街教管中心在区教委指导下,按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小学、初中和属地直属初中的招生工作,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确定招生范围,镇街交叉地带的适龄学生,按历年惯例和方便学生的原则安排入学,保证各中小学生源分布合理。各教管中心须将招生方案报区教委审批后实施。
(四)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各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经评估后安排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并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缓学手续。
3.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永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四、招生程序
(一)城区小学
1.申报预约。6月5日-6月13日,申请城区公办小学入读的适龄学生监护人,登录渝快办入学“一件事一次办”进行入学申报预约。
2.信息采集。6月15日—19日,申请城区公办小学入读的适龄学生监护人,登录“渝快办”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网页端和手机APP端(以下简称“渝快办”)设置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的统一入口,选择永川区进入报名系统,按“三对口” “有户无房、有房无户” “随迁子女”三个类别接口填报、上传资料信息。录入信息将与区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信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管理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家长录入信息的真实性会影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
“三对口”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三类照片;“有户无房”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出生证明两类照片,“有房无户”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三类照片;“随迁子女”类上传适龄学生与其监护人户口簿、合法工作证明、居住证明三类照片。无法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学生,其监护人于6月15日—19日带齐上述相关资料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信息审核,提供的信息将与区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信息、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管理系统信息进行比对,采集信息的真实性会影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军属、烈士等特殊群体及子女类学生实行线下信息采集,6月15日—19日,其监护人备齐适龄学生户口簿、实际居住地有效证明、监护人主管行政部门签章的证明材料和入学申请表报区教委一号楼305室审核,经研究后,于7月20日前安排入学,申请表见附件。
3.信息审核。6月20日起,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其监护人,监护人须在收到短信通知后第二日的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招录流程。城区小学的招录按以下流程分批进行。
第一批次: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学生,直接录取到划入的片区学校。
第二批次:符合“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类的适龄学生,在第一批次录取完成后,有空余学位且空余学位能满足学区内以上两类学生需求,则全部予以解决;若空余学位不能完全满足学区内此两类学生的入学需求,首先解决“有户无房”类,其次安排“有房无户”类,安排顺序以迁户、房屋产权办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若无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符合城区随迁子女类的适龄学生,安排到就近空余学位学校入学。
7月10日前,公示初录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咨询和纠错。7月20日前,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线上报名的自行网上打印),8月底启动报名注册工作,具体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城区初中
1.信息采集。4月15日—30日,全区各小学采集“小升初”学生户籍和房屋产权有效证件等信息。
2.信息审核。5月5日—20日,区教委对城区“小升初”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划定招生片区。
3.招生录取。7月10日前,公示城区各初中学校初录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期间接受咨询和纠错。7月20日前,学校向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底报名注册工作,具体时间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区外来永就读初一的学生,7月10日前带上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等资料原件到区教委一号楼305室进行信息审核,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三)农村中小学
6月20日,各农村中小学根据招生范围,按规定程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四)民办学校
6月20日,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各校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各热点学校要加强在招生对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等群众高度关注政策的宣传引导,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及时依法处置和澄清虚假信息,采取有效辟谣措施,消除不良舆论影响。
(二)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校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预案工作,成立应急小组,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同时应提前做好校舍、场地、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执行计划,严控规模。各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因校施策,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
(四)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各校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生,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各校不得拒收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和区教委按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五)严肃纪律,令行禁止。各校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程序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得将学生分为重点、非重点班和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
(六)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区教委建立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责任督学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各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问责。
各教育管理中心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本辖区、本校实际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统计掌握招生情况。招生完成情况须于7月10日前报告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附件:1.2023年永川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2.2023年永川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3.2023年永川区义务教育特殊群体新生入学申请表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红专小学(含宋锦桥校区)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301-1179、双号426-818,凉亭子,迎宾大道,迎宾支路,临江路75号,内环南路617、619、641、679、681、699、723、725、767、777、789、800号,内环东路,人民大道16(紫园)、111、188、198、588号,人民南路225号,卧龙路556号(一级站)、558号(二级站)、688号(碧桂园),卧龙西路50号(老海棠苑),化工路1-296号,川主沟、望城村。
2.上游小学
昌州路社区,渝西大道中段828、898、906、918、968、1209、1247、1273、1251、1283、1289号,三水巷,西郊巷,北山路,城墙边,铁货街,万金路,下街子,南华路,猴溪桥,乾兴路,同文里,东顺城街,中山大道中段、龙王巷、书院巷、中山大道西段单号1-201、中山大道西段双号2-176。中山大道东段单号381-519、双号442-476,玉屏路双号2-94号。
3.红河小学
汇龙大道409、429、473、469号,人民西路1号(AC世纪城),人民东路16、168、369号,人民西路16号,学府大道333号,红河大道368、777、888、999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1888号、三星村(九道拐、王家岩)。
4.汇龙小学
渝西大道东段单号1-131、双号2-68,汇龙大道单号1-375(汇龙大道7、9、17号,昌州大道东段6号除外)、双号198-686,卧龙路单号29、61、63、97、121、137、303、373、475、479,双号26、28、48、74、100、128、174、180、186、188、198、220、240、286、288、290、318、368,汇龙大道东一路单号1-23、双号2-170,人民大道单号19、189、199,双号58,人民西一路66,人民北路69、渝西大道中段单号1-273、双号2-398,汇龙大道388号(移动公司家属院)、566号(民政局家属院),棠城路2号,人民东路311、133号,红河中路77、1111号,红河大道18、66、106、116号,人民南路60、62、66、369号,人民大道333号(康桥)、555号(金剑)、669号(水晶城),红河大道1号(泰晤士),昌州大道东段388号,汇龙大道198号(海亮商住楼),红河中路139号(君临棠城),子庄路1号(煤管局),人民北路189号(巨宇江南),双龙村。
5.中山小学
中山大道东段单号1-379、双号2-440,双龙路,油房巷,东岳路,中山路辖区内随迁子女。
6.兴龙湖小学
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和顺大道658号(渝西国际)、666号(时间广场)、958号(凤栖阁)、966号(兴龙苑),兴龙大道777号(金科中央公园城),兴龙湖二支路1号(天秀龙湾),兴龙湖东路199号(印象台北),灵龙路899号(香缇时光三期)、900号(凌云阁一期)、999号(凌云阁一期),红河中路177号(荷塘月色)、688号(香缇时光四期),人民大道768号(兴龙湖一号)、888号(香缇时光一期)、968号(香缇时光二期)、1088号(香缇时光五期),北大桥村。
7.凤凰湖小学
凤西路9号(凤凰育才)、兴龙大道896号(蓝光•雍景府)、999号(三湖生态城)、2000号(滟澜湖)、2066号(乐信凤凰郡),凤凰大道1号(凰城华府)、12号(电商产业园)、66号(米兰阳光)、88号(圣托里尼)、778号(凤凰雅苑)、817号(格林童话)、888号(凤凰世纪城),凤凰一路108号(凤凰郦苑)、299号(金科•星宸海)、龙马大道169号(中骏•珑璟台)、世纪金马、万科,昌龙大道999号(韩国城)。
8.神女湖小学
文昌路1号(御景国际)、818号,红河大道北段177、188、190号,汇龙大道双号2-78,汇龙大道7、9、17号,昌州大道东段6号,昌州大道中段(植物园至老高速路收费站桥头),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799号(水电校住宅楼),瓦子铺村,茶山竹海(原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划出村社灰坝子、莲鱼石、庹家店、麻柳湾),湖山壹号。
9.子庄小学
兴龙大道789号(金科阳光小镇),学府大道399号(学府新居),和顺大道889号(香水湾),和畅大道988号(金科公园王府),棠城壹号苑。
10.实验小学
灵龙路199号(礼悦东方)、699号、飞龙路388号(天悦府),飞龙路333号(置铖荣华府),昌州大道899号(恒大翡翠华庭),民安路479号(凤锦新城),祥龙路1号(置铖御府二期)、58号(文海天街)、33号(凯旋城),瑞龙路9号,和顺大道388、398号(和顺人家),人民大道999号(碧桂园翡翠郡),腾龙路。
11. 红旗小学
中山大道西段单号221-429、双号212-370,玉屏路单号1-81、999,玉屏路双号96-108,萱花路双号2-104、单号1-179,玉屏北路,官井路,昌州大道中段76号、996号。
12. 萱花小学
萱花路双号106-360、单号181-559,胜利路,胜利南路,胜利北路,石油路,石油西路单号1-79、双号2-98,枣园路单号1-265、双号2-250,桂山路单号1-273、双号2-292。
13. 胜利小学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1305-1561、双号980-1198,渝西大道西段单号1-103、双号2-100,大巷子,广场街,玉屏南路,内环南路双号594、单号431号以前路段,渝西大道支路,张家坡巷道1-26号。
14. 永和小学
探花路,探花支路1-53号、2-14号,探花北路,竹溪路,科园北路,石油西路单号81-195号、双号100-188号,枣园路单号267-311号、双号252-434号,渝西大道西段单号105-601号、双号102-458号,外环西路,桂山路单号275-399号、双号294-534号,胜利村,堂皇坝村,丰田村,永青村,原萱花村、粽耙村。
15. 永红小学
箕山路,昌州大道西段,萱花西路,华滨路,萱花路双号362-860、单号561-745,竹海路。
另:昌州大道西段999号(棠麓源)根据家长自愿选择永红小学、永和小学、神女湖小学入学。胜利路辖区内随迁子女自愿选择永和小学、胜利小学、永红小学入学。
16. 海棠小学
科园路,小桥子,新泰路,圣水路,南大街路双号,兴南大街路1、15、67、81、103、115、189号,海棠大道11、22号,兴南路1-280号,海棠大道永兆逸家,原金盆村(现骑龙穴小组、陈家沟小组、黄竹林小组、十三井小组),原常青村(现夏家河坝小组、石板院小组、老井坡小组、马家院小组),原北塔村(猫儿沟小组、癞子山小组、大佛岩小组、石河沟小组),颜家村民小组,海棠大道899号(金麟府)。
17. 南大街小学
泸州街(包括半边街),临江路,火车南路,火车北路,内环南路双号594号、单号431号以后路段。
18. 五洲小学
中山路辖区:星光大道1号(康安尚都)、199号(盛世棠城)、86号(蔷薇国际)、88号(集美天辰)、777号(御景水岸)、789号(万达广场)、998-999号(同心苑AB区),三星路1号(宽天下),化工路411号(卧龙初中)、298号(化研所家属小区)、300号(化工厂家属小区)、495号(氮肥厂家属小区)、599号(丝厂家属小区)、601号(康怡堂·新天地)、929号(清华苑)、808号(泊金湾),人民南路268号(郦晶城),红河中路999号(海棠苑)、6666号(伟豪·创世纪),卧龙路698号(橄榄郡)、828号(水木年华)、830号,汇龙大道688号(天之韵)、718号(集爱医院家属小区)、720号(汇龙花园小区)、888号(悦峰),五洲路1号(临江府)。
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南大街街道辖区),原横河、崩山、回龙、中河村,海棠大道888号(凰城御府),兴南路300号(回龙苑)。
19.文昌路红旗小学
文昌路688号(青秀湾)、708号(湖山云麓)、788号(滨湖雅苑)、818号(悦湖壹号院)、888号(汇悦悦府)、898号(协信世外桃源)、919号(文博书香)、999号(文昌里)、1009号(桂语元山),碧桂路8号(碧桂园),永泰路401号(昌州古韵)、800号(梧桐苑),孙家口村。
20. 上游小学小南校区
原小南小学招生范围和中山路、南大街辖区随迁子女。
21.红旗小学大南校区
原大南小学招生范围及南大街辖区随迁子女。
22. 多校划片
昌州大道东段666号(御珑山)、888号(维诗卡)、人民大道568号、666号(金域蓝湾)、人民大道755号(阳光尚城)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兴龙湖小学;昌州大道东段801号(水电学院)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神女湖小学;学府大道388号(奥兰半岛)就读红河小学或者子庄小学;兴龙大道111号(置铖御府一期)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实验小学;中山大道东段单号1-379号、双号2-440号,双龙路,油房巷,东岳路就读中山小学或神女湖小学。人民大道809号(城市铭人)、兴龙大道123号(协信中心)就读兴龙湖小学或者实验小学。
附件2
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1.永川中学
宋锦桥校区:泸州街,杨家坡,迎宾大道,迎宾支路,化工路,卧龙路单号481号、双号510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西路,人民大道(16、111、188、189、198、199、200号),人民南路(电大以后往卧龙凼方向路段225、268、369号),红河中路1111号、6666号、999号,渝西大道中段单号637-1207号、双号510-826号,三江路(昌州市场),半边街(三江小区),火车站南路,火车站北路,临江路,中河村(城区户口),南大街(含川东农贸市场),兴南路,小桥子,南郊路,圣水路,科园路,新泰路。华创大道、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内环东路,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99号,人民东路369号、168号、16号(五米阳光、红河枫景、华创),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西路1号、16号(AC世纪城、华创),星光大道1号、3号,凉亭子,川主沟。
文昌校区:红河大道单号319号、双号368号及以后路段,学府大道,兴龙大道777号、789号、888号,红河南路,三星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和顺大道889号(嘉禾香水湾),和畅大道988号(金科公园王府),五洲路,黄角东路,碧翠路,永泰路,文昌路888号(汇悦悦府)、898号(世外桃源)、919号(文博书香)、999号(文昌里)、1009号(桂语元山)。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萱花中学
萱花路,青城路,探花路,探花北路,海棠大道11号、22号,科园北路,内环南路单号1-111号、双号2-160号,胜利路(含原文曲路),胜利北路,胜利南路,萱花新村,三圣街,水池坡,桂山路,枣园西路,枣园路,石油路,石油西路,外环西路,渝西大道西段,外环东路,箕山路,棕耙居委会,萱花西路,昌州大道西段,华滨路,光彩路,金鑫路,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221号、双号212号及以后路段,玉屏路(58号除外)、广场街。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3.北山中学
北山路,英家巷(含昌州小区),同文里,书院巷,龙王巷,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1-219号、双号2-210号,西郊巷,玉屏北路,官井路,韭菜园,枣子园,大巷子,中山大道东段(原东外街),中山大道中段(原中山路、民生路),万金路,东顺城街,乾兴路(昌州路、大兴街),城墙边(木货街),铁货街,下街子(文明路),猴溪桥,发安商场,南华路,渝西大道中段2-508号、1-635号、单号1209双号828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路1-479号、2-508号,内环南路单号113-429号、双号162-592号,玉南路,玉屏路58号,三水巷,渝西大道支路,昌州大道中段,望城北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文理附中
双龙路,东岳路,渝西大道东段,环城北路,汇龙大道单号1-407号、双号2-686号,红河大道单号1-317号、双号2-366号,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801号、双号2-888号,人民大道19号、58号、111号、333号、555号、669号、699号、755号、568号、666号,红河苑,文昌路1号(御景国际)、66号(湖山壹号)、88号、788号、818号(悦湖壹号院),子庄路,红河中路(荷塘月色177号、君临棠城139号、青年根据地77号),人民北路,人民南路60-66号(长城大厦、竹映三清),人民西一路,汇龙东一路,汇龙大道东一路,人民东路311号(新华书苑)、133号,文昌路688号(青秀湾)。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5.兴龙湖中学
兴龙大道111、123(协信中心),昌州大道东段双号890号、单号801号以后路段,和顺大道389号(和顺人家)、388号、966号(兴龙苑)、958号(凤栖阁),兴龙湖一支路,兴龙湖二支路,人民大道双号668号、单号757号及以后路段,红河中路688号,神龙路366号(棠城壹号院),祥龙路,灵龙路,民安路,飞龙路,瑞龙路,腾龙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文理附中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永中文昌校区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红河大道777号、99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号、1888号,五洲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三星路。
6.凤凰湖中学
凤凰大道,凤凰一路,凤栖路,花果路,兴龙大道单号999号、双号896号及以后路段,龙马大道,永津大道,昌龙大道999号(爱情·十里天境)。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号、168号、369号,人民西路1号、16号,永中文昌校区招生范围内红河大道777号、99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号、1888号,五洲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三星路“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
7.卧龙初中
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中山路辖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汇龙大道单号409、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号、168号、369号,人民西路1号、16号;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兴南路300号,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北山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广场街、胜利路单号1-131号双号2-108号路段“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
8.永川九中
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南大街辖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华创大道,兴南路300号,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广场街、胜利路单号1-131号双号2-108号路段;城区随迁子女。
附件3
2023年永川区义务教育特殊群体新生
入学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生近期免冠照片 | |||||||||
工作单位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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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与学生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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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居 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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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
性别 |
身份 证号 |
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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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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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具备 的主要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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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 证明材料 |
1.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在永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4.经本单位或相关部门审核出具的符合政策依据的证明材料(加盖鲜章的原件)。 | ||||||||||
声明: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有效,如虚报信息,自行承担带来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 |||||||||||
教委科室 初审意见 |
(签名)年月日 | ||||||||||
区教委 意见 |
(盖章)年月日 |
填表说明:1.申请特殊群体及子女类别包含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永工作的外籍专家类;
2.6月15-19日,特殊群体类将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交至教委基础教育科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