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和完善了由区教委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8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个,未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实行实报实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制作了相关标识,落实能联接互联网的电脑等保障措施,并在醒目地方标出查询网址、办法等。二是编制公开目录。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永川府发〔2020〕24号)要求,编制《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市教委、区政府审核、复核后,汇总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永川府发〔2020〕24号)印发实施。三是明确公开重点。把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招生信息,经费预算决算等财务收支情况,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调动、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干部任用、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申诉、教职工晋职晋级、招投标、学校建设工程进度及完成情况、设备采购,以及教育脱贫攻坚,包括学生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午餐、免费中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农村“两类”学校(农村薄弱学校、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社会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以及城市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包括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等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作为公开重点,通过永川区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永川区教委官方公众微信,展板、橱窗、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四是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条例》和重庆市教委、永川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涉及教育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落实专门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知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47号)要求,并组织相关科室认真学习,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答复审核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抓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组织开展专门培训,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审签流程,在公文审签时同步做好文件公开属性审定工作。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行政公文,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区教委专属网页的“规范性公文”或“其他公文”中公开,并将相关内容及时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民生实事”之“教育”栏目内。二是抓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48号)要求,代区政府起草的公文,均严格按照规定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文件,严格按照程序审签后,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委专属网页、“永川教委”公众微信平台“便民服务”栏目中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文件1件。
(四)平台建设。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会同区信息化建设服务中心,设立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教委专属网页,规范设置网页栏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民生信息”专栏和区教委专属网页规范发布。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1条。其中区政府网站区教委专属网页公开信息251条;同时,依托“永川教委”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公开划片招生、重大民生实事进展等信息338条。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71号)要求,及时对涉及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最大限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拟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初审、负责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同时对已公开的存量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教育资助等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学校和单位年终综合督导评估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逗硬奖惩结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 |
8 |
54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573.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部分学校、单位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流于应付;工作人员变动大,业务水平不高;公开内容不全面、不规范;档案收集不全面、不科学等情况。
2021年,重点做好四个狠抓:一是狠抓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承担起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政治责任,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二是狠抓培训提高。相对固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狠抓日常监管。重点从公开要求、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和问题。四是狠抓考核奖惩。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学校、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进行考核,逗硬奖惩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