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区科学技术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内设2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科技创新发展科。现有在编人员17人,其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拟定全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二)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等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拟定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牵头推动法人化研发机构建设及管理。
(三)负责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社会民生、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等项目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四)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五)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等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规划和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八)拟定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九)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定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定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产业技术人才、创业人才、创投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建设。
(十一)负责全区科技金融工作。牵头负责科技金融示范银行管理,负责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投基金等科技基金的建设管理,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组织企业申报科技创新板挂牌。
(十二)负责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管理。
(十三)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宣传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