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77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科技局(原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77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科技局(原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研究制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科技改革工作。研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政策事宜;承担相关科技项目,并向区政府提供有关促进生产力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2、负责全区应用技术研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其它事业费、其它科技资金和科研物资的使用配置和监督管理。3、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攻关、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基金、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等系列项目,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4、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工作。5、承担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负责专利执法和专利资助工作。6、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和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国内外先进项目以及科技智力工作。7、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发展。8、指导、协调区级各部门和镇街科技工作。做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9、为新上科技项目提供咨询、论证、申报、评估及实施服务;代办各类科技计划及专利申请;协助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对外交流合作。10、提供经济、科技、人才、政策等方面信息和咨询服务。11、提供技术、生产、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培训;组织企业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12、组织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服务、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协助建设本区域的科技专家人才库、科技成果库。13、负责统筹协调种子基金、天使基金、风险投资、风险池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事项,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为支持对象提供投融资和创业服务,并进行数据统计、风险监督、投资贷款损失认定等相关工作等。14、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重点新产品培育、申报认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和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高新技术项目的申报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众创空间建设有关工作;负责重庆高交会等组织工作。15、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申报及管理,负责星创天地建设,专家大院和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科技人员下乡创业等工作。16、负责科技目标考核。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永川区科委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技创新促进科。重庆市永川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加挂“重庆市永川区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牌子)为重庆市永川区科委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77.98万元,支出总计2377.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9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高企奖励、“创新30条”等政策兑现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77.9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51.99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高企奖励、“创新30条”等政策兑现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7.9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37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9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高企奖励、“创新30条”等政策兑现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7.49万元,占14.19%;项目支出2040.49万元,占85.8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7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9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高企奖励、“创新30条”等政策兑现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1.49万元,增长76.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领导班子“一等奖”、高企奖励、“创新30条”政策兑现经费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99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1.49万元,增长76.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高企奖励、“创新30条”等政策兑现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 0.00% 。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2293.05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96.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2.46万元,增长80.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高企奖励、“创新30条”等政策兑现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2.89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2.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4万元,增长22.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5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0.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2人导致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3.39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0.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3.11%,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2人导致缴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5万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2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63.89万元,增加13.17万元,增长25.97%,增加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会议费、培训会、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4万元,下降69.7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0万元,下降41.3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万元,下降38.8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8万元,下降9.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1.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地交流学习单位、及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91.0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3万元,下降78.0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20人,主要用于接待各地交流学习单位、及招商引资接待;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劳务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万元,增长25.9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将创新驱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经费和科研政策奖励经费(2017年度高企奖励、永川“创新30条”政策补助资金)2个项目纳入了绩效目标自评范围,涉及资金1100万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2017年专利资助金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400万元。
(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2017年专利资助金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涉及金额400万元。我委已积极提供绩效评价所需相关项目资料,配合走访调研此项目相关单位,现阶段最终的评价结果还未反馈我委。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982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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