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6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6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1.贯彻落实殡葬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实施殡葬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殡葬改革事务服务:负责落实殡葬改革具体事务服务工作,促进殡葬市场规范和殡葬事业发展。
3.指导殡葬服务业务:开展殡葬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全区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单位的殡葬服务业务工作。
4.治丧环境优化服务: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全区丧葬用品市场发展,为有关部门规范治丧秩序、开展治丧环境专项整治提供相关事务服务。
5.提供遗体火化服务保障:负责遗体火化环节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具体事务工作,保障遗体火化服务所需,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发展。
6.殡葬信息化建设和咨询服务:负责殡葬信息管理维护,推进殡葬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公墓销售、业务室、火化车间、驾驶组等。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09.96万元,支出总计609.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26.3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0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1.7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78.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94万元,占54.4%;事业收入278.02万元,占45.6%。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09.9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6.3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7.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94万元,占49.8%;项目支出 306.02万元,占50.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1.9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1.72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墓经营及运转、殡仪馆火化材料及运行等项目支出由事业收入安排,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72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墓经营及运转、殡仪馆火化材料及运行等项目支出由事业收入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72万元,下降43.1%。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墓经营及运转、殡仪馆火化材料及运行等项目支出由事业收入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0.27万元,占9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9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预算开支。
(2)卫生健康支出14.35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7.32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职位职级正常晋升,工资、社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单位有3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等。公用经费5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9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减少机关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1万元,下降56.2%;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9万元,增加32.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控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本单位2022年度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支出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8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9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疫情增加车辆使用成本。
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区(县)殡葬事务中心到我单位交流殡葬事务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开支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 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0.8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6万元。
2022年度本单位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殡葬业务培训。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9万 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开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唐道兵 023-4983014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