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6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6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服务,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指导镇(街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2.实施社会救助服务:承担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精简定救等社会救助事务;指导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3.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服务。负责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业务。
4.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等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统计、分析和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指导镇(街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业务,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5.相关业务培训: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民政惠民济困保、精简定救和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等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6.其他相关服务:负责与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方面的有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8,977.18万元,支出总计18,977.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5.84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2,828.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1,612.96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8,97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8.8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77.18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8,977.1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15.84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32.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4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69万元,占1.5%;项目支出18,691.49万元,占98.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977.1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项增加1,215.84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4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78.79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4.19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5.83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4.19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912.91万元,占9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4.75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13.0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
(3)住房保障支出20.55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82万 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等。公用经费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3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二是调出1人,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本年支出3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62.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接待其他区县考察调研“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万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区县或其他省市人员来我中心调研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550.0%,主要原因是接待其他区县考察调研“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经验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3万元,下降63.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8.3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20.0%,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366.7%,主要原因是社会救助政策解读培训支出增加。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委托业务费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3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开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8,953.0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包宋梅 023-4982605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