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6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6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1.办理婚姻登记事务: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具体事务。
2.办理婚姻登记证补发事务:负责对遗失损毁的婚姻登记事项,办理婚姻登记证补发登记具体事务。
3.婚姻登记记录利用服务:为当事人办理赴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使用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提供配套服务。
4.倡导文明婚俗:宣传婚姻法律法规,使家庭成员间建立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5.办理收养登记事务: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按授权解除收养关系,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关系证明提供配套服务。
6.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7.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下设主任办公室、财务室、办证大厅三个科室。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5.61万元,支出总计185.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5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8.95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5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5.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5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4.2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7万元,占44.27%;项目支出103.44万元,占55.7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6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5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婚俗改革试点专项经费增加。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预算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3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下降1.5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预算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3.56万元,占95.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2)卫生健康支出4.72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2.40万元,占1.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万元,下降63.6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减。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4万元,下降12.40%,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工资、社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6万元,下降23.51%,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开支;二是退休1人,公用经费定额预算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8万元,增长93.52%,主要原因是婚俗改革试点专项经费增加。本年支出3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8万元,增长93.52%,主要原因是婚俗改革试点专项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婚姻登记工作检查和调研。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1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5.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2023年度本单位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6万元,下降23.51%,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开支;二是公用经费定额预算支出减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03.4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苏光莉 023-4978801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