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7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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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殡葬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实施殡葬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殡葬改革事务服务:负责落实殡葬改革具体事务服务工作,促进殡葬市场规范和殡葬事业发展。

3.指导殡葬服务业务:开展殡葬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全区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单位的殡葬服务业务工作。

4.治丧环境优化服务: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教育,正面引导全区丧葬用品市场发展,为有关部门规范治丧秩序、开展治丧环境专项整治提供相关事务服务。

5.提供遗体火化服务保障:负责遗体火化环节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具体事务工作,保障遗体火化服务所需,促进殡葬改革事业发展。

6.殡葬信息化建设和咨询服务:负责殡葬信息管理维护,推进殡葬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公墓销售、业务室、火化车间、驾驶组等。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09.81万元,支出总计809.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85万元,增长32.76%,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99.85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0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85万元,增长32.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9.87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9.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81万元,占59.50%;事业收入328.00万元,占40.5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0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85万元,增长32.7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2.7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67万元,占40.34%;项目支出483.14万元,占59.6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1.8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87万元,增长45.15%。主要原因是增加火化设备维护保养、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等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2万元,增长39.80%。主要原因是增加火化炉环保改造、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63万元,增长49.0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火化炉环保改造、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12万元,增长39.80%。主要原因是增加火化炉环保改造、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63万元,增长49.0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火化炉环保改造、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3.59万元,占95.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50万元,增长57.8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火化炉环保改造、殡仪馆殡葬设备购置及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费。

2)卫生健康支出11.47万元,占2.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9.00万元,占1.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0万元,下降51.6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5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死亡抚恤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5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火化设备维护保养专项经费。本年支出17.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火化设备维护保养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7万元,增长182.4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38万元,增长446.05%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遗体接运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22.9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接运遗体。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3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93万元,增长100.00%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增长的原因是新购置遗体接运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13.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4万元,增长40.58%,主要原因是增加遗体接运车1辆。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其他省市、区(县)殡葬事务中心到我单位交流殡葬事务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81.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开支范围和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23.53%,主要原因是殡葬行业公务学习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6.14元,车均购置费22.93万元,车均维护费2.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开展了镇(街)殡改政策宣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1万元,下降6.1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37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和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维护保养。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483.1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唐道兵   023-4983014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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