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5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5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开展殡葬事业相关服务,促进殡葬改革发展。贯彻落实殡葬政策;殡葬改革事务服务;指导殡葬服务业务;治丧环境优化服务;提供遗体火化服务保障;殡葬事业信息化建设等。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拨款。核定参公事业编制11名,实有人数10人,现有退休人员共1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0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4.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278.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39.1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7.35万元,事业收入减少5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8.2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00.3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6.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0万元,其他支出18.25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39.1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1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0.9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08万元,比2023年减少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8.1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公用经费定额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调减;项目支出12.08万元,比2023年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遗属生活补助。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5万元,主要用于殡葬事务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18.2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维护保养费用。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4.00万元,比2023年增加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比2023年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一辆殡葬专用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93万元,比2023年增加0.18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一辆殡葬专用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所有预算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8万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道兵 联系方式:1350947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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