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永川府办发〔202171号)文件精神,围绕民政工作核心重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工作透明度、提高政策知晓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深入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利用区民政局专属网页、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永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分工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2021年,我局通过区民政局专属网页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23条,其中,履职依据信息1条、机关简介信息1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81条、处罚强制结果11条、预算决算24条、政府采购信息5条、“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类基层政务公开信息81条、其他信息19条。通过“永川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22条。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1216号)要求,对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对标对表、立查立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3个大栏目、10个子栏目,扎实有效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和内容公示,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积极推动各级信息互联互通,主动链接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履职依据”、“政策及标准”等内容6处,有效保障公开口径一致、上下政策衔接通畅。

(二)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级区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完善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栏目,明确依申请公开的接收渠道、申请过程、办理时限及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提供更加清晰明了的依申请公开流程。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有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按照《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信息产生之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属性,对认定为“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及时对外发布。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遵循“科室负责人一审、单位分管负责人再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工作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照《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要求,做好我局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四)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有关要求和民政工作实际,及时停用并清理政务新媒体2个,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2个板块内容,实现公开渠道再精简、栏目更清晰、内容不重复。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与“茶竹永川网”合作,创建“养老服务”专栏,通过视频、图文、活动等形式,搭建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新阵地。

(五)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定期提醒通报机制,督促各科室、局属单位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拟公开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按照公开要求,同步公开各科室、局属单位联系电话、地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2年,我局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减少了政府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提升公众的监督水平的重要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丰富信息公开解读形式。在以文字形式公开之余,积极采取“多元多样”的公开表现形式。例如对于政策文件的解读,以文字为主,配合图画、表格、音视频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进一步增强民众对政策文件、办事的理解;三是进一步完善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科室与科室之间、科室与各单位之间的统一协调、交叉比对,确保公开数据一致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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