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8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永川府办发〔202281)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1. 主动公开。利用区民政局专属网页、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永川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分工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2022,我局通过区民政局专属网页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73,其中,履职依据信息2条、机关简介信息2条、行政许可办理结果12条、处罚强制结果2条、预算决算12条、政府采购信息4条、公告公示11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1条、人大代表建议15条、区政协提案15条、“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类基层政务公开信息80条、其他信息17条。通过“永川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61条。
  2. 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级区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完善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和职责2022,我局收到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在规定期间答复。
  3. 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制定实施《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和《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严格履行政府公开信息审查程序,在信息公开前均依法依规对将要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存档并做好记录,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平台建设。本单位主要通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川社会救助”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其中,政府门户网站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设置了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信息进行公开。继续与“茶竹永川网”合作,“养老服务”专栏,通过视频、图文、活动等形式,持续进行养老服务政策宣传。

()监督保障。建立督察机制,督促各科室、局属单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拟公开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类别、依申请办理流程、平台应用信息写作多个方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永川区民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在信息公开数量、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和规范性方面均有显著提升,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单位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定期组织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市、区级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定期收集上级民政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我局需要公开的文件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川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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