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承担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公文、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管理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承办区委农办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软科学研究相关工作。
(三)农村改革指导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四)发展规划科。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协调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分析研究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编制地方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智慧农业建设规划,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和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涉外事务。
(五)乡村振兴科。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做好脱贫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六)产业科(特色产业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和豆豉、茶叶、食用菌三大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发展。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和技术研发体系建设。编制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展会管理和农民丰收节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七)科技生态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八)安全应急管理科(农机科、行政审批科、法规科)。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的调研,起草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工作。
(九)财务科。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项目专项审计和绩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