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委员会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8-04-04

 

今年以来,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4〕87号)的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了组织领导制度、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公开。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得力

根据我的具体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和任务进行了再次明确,由区农委副主任李万梅任组长,区农委办公室主任罗曦任副组长,区农委办公室、区农委科教科、区农广校工作人员组成成员,负责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区农委机关办公室。同时成立了由区农委监察室负责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我委各类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共计1380余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信息数10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45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243条,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数49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数933条。政务信息回应公众关于热点或重大舆情3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政策性解读稿件发布1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0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部分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整改措施

    1、抓学习,促提高。进一步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各类条例和管理办法,认真清理我委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更加科学规范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各项规章,促使我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3、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借助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查询。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区农委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4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4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

49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933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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