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区农业农村委政府信息公开,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218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7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数388条、乡村振兴专栏8条、涉贫涉乡村振兴专栏31条、涉农补贴专栏62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25条、公告公示62条、政策咨询问答库7条、政策文件3条、政策解读2条、行政许可24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9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财政预决算28条、领导信息8条、机关简介2条、行政处罚情况统计1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行政处罚结果5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推文19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责任,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委主要通过永川区政府门户网站专属网页、永川农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专属网页在原有公开栏目的基础上,优化设置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下设5个二级、6个三级、24个四级栏目;优化设置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继续下设4个二级、9个三级栏目,乡村振兴专栏继续下设3个二级、5个三级栏目进行信息公开,及时、精准发布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截至目前,“永川农业”公众号粉丝量5661人,图文总阅读量为174095余次,回复留言和私信20余次。结合工作主线,优化调整子菜单栏,增加“主题教育”和“农产品销售平台”2个子菜单栏。增加建军节、节能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推送。增加二十四节气农时农事、乡村水果采摘线路等群众比较关心的乡村农文旅融合宣传原创内容。开放后台留言和私信,涉及到本单位内容的及时回复,涉及到咨询外单位事项时,主动咨询相关单位后再对群众回复,实现群众“一件事一次办”,让干部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五)监督保障

由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支工作经费,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政务公开培训等,提高服务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内部考核指标,落实工作责任。开展自查自纠,促进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

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乡村振兴专栏信息公开频率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不断提升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加强对责任单位(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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