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4-0045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4-0045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定点宣传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年度书面审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受理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举报、投诉,并依法进行查处;依法纠正和查处辖区内用人单位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开展异地维权服务;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组织推进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指导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永编委〔2019〕39号),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为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10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80.11万元,支出总计280.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41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8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11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6.16万元,占87.88%;项目支出33.95万元,占12.1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0.1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清算抵扣。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1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清算抵扣。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2.19万元,占93.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1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0.88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55%,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7.03万元,占2.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2万元,下降59.25%,主要原因是对2021年至2023年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进行清算抵扣。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7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准备期个人部分记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4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25.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人员、其他区县执法支队人员来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所生产的接待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25.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9.6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75.29%,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参加上级部门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33.9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雷西菱 023-4985387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