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4-0010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4-0010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受理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举报、投诉,并依法进行查处;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永委编委〔2019〕39号)规定,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0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5.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5.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2.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3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9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9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36万元,比2023年增加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6.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缴纳社保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等;项目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做好人力社保执法办案、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支队全年正常运转等重点工作,比2022年减少2.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社监督执法维权项目结转资金3.8万元已使用,2024年无上年结转人社监督执法维权项目资金。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较2023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2023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42万元,比2023年增加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后职工福利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所有预算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万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雷西菱 联系方式:023-49853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