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43M/2024-00101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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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日期: 2024-03-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考调等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40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财务审计科、2022年增加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科(永委编委〔2022415号),共8个科室。行政编制共计2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624.5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24.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4.9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624.5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9.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44.1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4.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4.93万元,比2023年增加62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19.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等;项目支出1051.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事业单位公招、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基金监督、法制宣传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644.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年一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体检经费增加、房屋租金增加等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12.04万元,比2023年减少3.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接待费4.04万元,比2023年减少2.9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9.39万元,比2023年减少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本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所有预算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1.98万元。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和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按要求进行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预算公开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舒畅     联系方式:023-498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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