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788/2023-0009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司法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788/2023-0009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司法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旨在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其主要职能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提存、保管遗嘱、遗产、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公证事务;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的机构类别为公益二类,无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为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二类。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25.77万元,支出总计425.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4万元,增长34.6%,
主要原因是公证事业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25.77万元,增加109.4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公证事业收入增加。其中:事业收入425.7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25.77万元,增加109.4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公证业务运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4.79万元,占22.3%;项目支出330.97万元,占77.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6.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证收入纳入事业收入管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证收入纳入事业收入管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证收入纳入事业收入管理,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6.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永川公证处2022年纳入事业收入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公证收入纳入事业收入管理,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费用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拨款的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 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30.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潘颖 023-49625005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