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788/2024-00038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788/2024-00038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区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全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司法队伍建设等。
(二)机构设置
区司法局(挂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设有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律师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复议立案科、行政应诉科、行政复议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局;下设24个司法所:胜利路司法所、中山路司法所、南大街司法所、来苏司法所、茶山竹海司法所、卫星湖司法所、陈食司法所、大安司法所、青峰司法所、三教司法所、板桥司法所、金龙司法所、双石司法所、红炉司法所、何埂司法所、临江司法所、松溉司法所、朱沱司法所、五间司法所、吉安司法所、仙龙司法所、宝峰司法所、永荣司法所、新城司法所。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868.01万元,支出总计2868.0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1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64.18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86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1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8.01万元,占10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86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1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41.1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7.01元。其中:基本支出2207.81万元,占76.98%;项目支出660.19万元,占23.02%。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68.0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1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1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93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追加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1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93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无上年结转的项目经费。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2275.85万元,占7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95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的人员工资和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2.99万元,占14.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56万元,增长28.09%,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调增,相应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91.72万元,占3.2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医保缴纳基数调减,相应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85.63万元,占2.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1万元,下降36.8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减,相应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84万元,增长9.6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调增,相应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政府绩效考核奖励、离退休健康休养费、退休一次性补助、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等。公用经费318.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4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会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87万元,下降50.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将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指标调剂用于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加强执法执勤用车的日常管理,减少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决算数均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为0,实际也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将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指标调剂用于发放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1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及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成本。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部门来永学习全国法治政府创建先进经验、督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据实发生的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和本年度均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9.2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5万元,下降48.5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将全区行政执法的现场培训调整为线上培训,以此减少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64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及软件。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度本单位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0.19万元,自评率达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3 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邓庆 023-4986442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