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788/2022-000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788/2022-0000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
发布日期: | 2022-02-1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济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
2、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代当事人保管遗嘱、文件和其他贵重物品,清点、封存财产,提出公证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代写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等。
3、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面向社会的各类有奖活动、社会性评选活动、社会性竞赛活动、商品的抽样检测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4、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永川公证处为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下属自营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区公证相关工作,实有事业编制5人,在职人数3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24万元,其中:事业收入3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事业收入管理,单位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2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03.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4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9.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8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本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本单位2022年事业收入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83万元,项目支出209.1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屈才媛 联系方式:023-4985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