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7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特撰写此报告。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11日至1231日,永川区司法局通过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华龙网、重庆法治报、重庆晨报、渝西都市报、“永川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在人民网、法治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发信息10余条;在重庆晨报、华龙网、重庆法治报、重庆长安网等市级媒体刊发信息150余条;在渝西都市报、永川网、永川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区级媒体刊发信息160余条;在“永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10余条,讲好司法行政故事,积极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履职依据类信息15条;机构简介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府采购类信息2条;权责清单类信息4条;政策文件类信息9条;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政务公开类信息69条;行政复议类信息71条;其他业务类信息400余条。2021年,我局办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转所申请、律所章程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68件次,行政许可事项均通过12348法网和渝快办网上进行申请、审查,实现了信息网上公开;我局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出行政处罚3起,通过行业通报的形式向全行业进行了公开。

此外,2021年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0件,区政协提案3件,除不予公开的以外,及时将办理结果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坚持以“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为审核原则,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再进行发布,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与区信息化建设服务中心及时对接开设和调整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和栏目设置事宜,现已优化设置好相应栏目,并做好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保障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机制,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仍存在问题;三是信息化工作水平不高。

2022年改进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及时、严谨、规范。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信息化专业人才,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永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永川府办发〔202171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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