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川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信息。2023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其中在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余条,在“永川司法”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领导信息5条;机构简介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1条;权责清单类信息2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类信息32条;行政复议类信息76条;制度文件汇编类信息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信息2条;政策咨询问答库信息10条,其他业务类信息200余条。2023年,我局办理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等行政许可事项3件次,所有事项均通过12348重庆法网和渝快办网上进行受理、审查,实现了信息网上公开;2023年我局未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共协办人大建议1件,协办政协提案4件,主办单位均已按要求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和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清理。制定我局专属网页、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管理清单,逐一明确栏目内容、更新周期、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有相关审核记录,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加大对我局专属网页和政务新媒体平台的投入,积极推进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机制和应急预案,通过与专业的信息技术公司合作,搭建起高效稳定的服务器和数据库系统,采用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安全和稳定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信息公开的保密和规范,有力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二是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功能有待加强。

改进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优化完善我局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交流功能,确保网友留言能第一时间回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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