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4-00187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4-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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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站职能职责: 保障水利工程正常运行。为全区已建成水利工程运行提供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安全的事务性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运行的新技术应用及推广;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相关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

(二)单位构成

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人员编制8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428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5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529.23万元、上年结转18196.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3208.17万元,主要是水利站作为水利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增加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428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30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995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8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3208.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200.7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11.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11.41万元,比2022年增加71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23万元,比2022年增加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晋升调整工资增加经费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986.18万元,比2022年增加7126.79万元,主要是水利站作为水利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增加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和城区河道补水泵站运行管理等重点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73.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73.97万元,比2022年增加6073.97万元,主要是水利站作为水利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增加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后期扶持工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行车改后无公务车辆,未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5.04万元,比2022年减少8.2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运行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986.1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念  联系方式:电话:023-4935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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