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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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

关于印发《永川区城区二次供水统一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水务〔2019〕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永川区侨立水务有限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自来水管理,确保居民饮用水质和饮水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的要求,制定了《永川区城区二次供水统一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永川区城区二次供水统一管理工作方案》

 

重庆市永川区水务局
2019年1月10日  

 

附件

永川区城区二次供水统一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自来水管理,确保居民饮用水质和饮水安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的要求,特制定永川区城区二次供水统一管理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由于城区二次供水单位部分管理不到位,设施老化严重,导致用户供水不足,水质不符合要求,水费普遍偏高,群众意见大。为改变这些问题,保障居民正常供水,让群众用水满意,区水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供水企业共同协商,将全区二次供水交由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具体内容

(一)实施时间

新建楼盘、原有二次供水设施的移交,以及老旧设施移交改造时间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实施范围

1.原有二次供水设施的移交。永川区城区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小区或自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按规定经产权人同意将二次供水设施全部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移交设施包括:各楼盘二次加压设备接口处至住宅用户计量水表前的加压设备、加压供水管道、阀门、泵房设施、水箱、电气控制设备等。已建楼盘是采用老式水箱或高位水池进行二次供水的,经供水企业与楼盘业主委员会协商,达成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协议,结合“一户一表”改造同时进行,改造后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此项工作由供水企业全面清理,并与业主委员会或所辖社区达成协议后,逐一实施。

2.新建楼盘。开发商在设施及供水管道安装前,委托有供水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管网及设施方案设计,经区水务局组织专家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完工调试后,通过区水务局组织验收后移交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和维护。

(三)安装费及运行维护费标准

1.新建楼盘二次供水设施及表前管道、阀门等设计、安装等管网设备(含二次供水设备)建设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区水务局组织验收移交供水企业后,其后期运行维护费等由供水企业承担。

2.为了减轻城区二次供水用户负担,二次供水运营服务收费参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主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运营服务费同城同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422号)文件标准,由供水企业与用水户协商一致后,计入终端水价中收取。

(四)公示

对即将改造、移交的二次供水单位、小区、企业等,由区水务局、供水企业在实施地醒目位置发布改造、移交及费用收取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职能职责与监督考核

1.区水务局负责对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法,负责对供水企业二次供水管理移交工作的考核。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单位,做好供水企业与二次供水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工作,调处纠纷与矛盾,确保管理、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2.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二次供水收费及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标准,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

3.供水企业负责牵头实施城区二次供水管理、设施改造和移交工作。

四、其他

非永川城区高层二次供水参照此方案,由所在地供水企业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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