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3-0021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66N/2023-0021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按规定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参与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3.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业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
4.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5.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6.承担全区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等日常工作;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指导镇街、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组织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8.负责本部门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永委编委〔2020〕54号)要求,本部门内部机构设置支队办公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归口管理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设支队长和政委各1名(副处级,支队长为局党组成员),副支队长2名。全队编制26名,使用26名。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605.64万元,支出总计605.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与局机关一并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60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与局机关一并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6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605.6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0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与局机关一并核算。其中:基本支出605.64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5.6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与局机关一并核算。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与局机关一并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0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过紧日子,实行厉行节约,财政直接调减公用经费。二是人员调出,人员工资支出等相应减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与局机关一并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0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财政过紧日子,实行厉行节约,财政直接调减公用经费。二是人员调出,人员工资支出等相应减少。三是减少健康休养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长,主要原因是与局机关一并核算,上年无基础数。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56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2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减少健康休养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27.00万元,占4.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490.46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8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财政过紧日子,实行厉行节约,财政直接调减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9.61万元,占6.5%,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8.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是与局机关一并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绩效、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等。公用经费13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是与局机关一并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实施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是与局机关一并核算。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6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保险费、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实施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是与局机关一并核算。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66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是与局机关一并核算。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7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部门未单独核算,是与局机关一并核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
1.公开范围。本部门没有项目支出,故本表为空。
2.公开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本部门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黄侯宇,电话:023-4958471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