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16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原永川区环保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16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原永川区环保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原永川区环保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
2、牵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政策研究。拟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组织拟订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
3、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和投诉,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督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4、承担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任务。组织审查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组织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排污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调查、分析和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和预测预警;组织编报并公开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监督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承担渝西片区监测中心管理职责。
9、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10、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指导生态示范区、环境友好型单位与生态农业建设。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社会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 内设科室5个:办公室(群众工作科)、建管科(行政审批科)、污控科、法规科、生态科。
2.派出机构3个:重庆市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环保分局、重庆市永川区港桥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和重庆市永川区三教工业园区环保分局。
3.下属事业单位3个:重庆市永川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参公),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和重庆市永川区辐射放射及危废管理站。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参公)、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永川区辐射放射及危废管理站等。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未机构改革部门说明: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893.08万元,支出总计12893.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6.65 万元、增长182.34% ,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区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等项目投入。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 12009.58 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 8813.05万元,增长275.71% ,主要原因是收到城区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建、生态文明建设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建投资等新增项目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09.58万元,占收入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83.5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34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78.15万元,增长82.74%,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区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建投资等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1384.39万元,占16.59% ;项目支出6960.19万元,占83.41%,无经营支出。此外,无结余分配。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4548.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8.50万元(本年调整年初结转结余883.50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项目投资未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00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13.05万元,增长275.71% 。主要原因是收到城区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建、生态文明建设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建投资等新增项目拨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83.5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34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78.15万元,增长82.74% 。主要原因是新增城区雨污分流排污管道改建、生态文明建设基建投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基建投资等项目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48.5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8.50万元(本年调整年初结转结余883.50万元),主要原因是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项目投资未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办案专项经费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73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7万元,增长6.2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各类保险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34万元,占0.8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医保费基数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8030.94万元,占96.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33.59万元,增长282.91%,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62.57万元,占0.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使职工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98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6.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2 万元,下降0.25%,主要原因是实行了厉行节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及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含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措施,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开支。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31万元,下降5.88%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访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车辆保险费、维修及维护、过路过桥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措施,严格管控公务车维护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万元,下降8.5% ,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措施,严格管控公务车维护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43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稳定、招商引资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 2.27%,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管控公务接待的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1.41 万元,下降 3.17% ,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管控公务接待的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 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辆9;国内公务接待 305批次5500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0 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78.18 元,车均购置费 0 万元,车均维护费4.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33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及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含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0.62 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0260.9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5.4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9947.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主要是临江河流域治理的招投标工程和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将29个项目纳入了绩效目标自评范围,涉及资金6874.59万元。从评价情况看,主要是对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受益人群的满意度来进行评价。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及环保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1.97万元,执行数为261.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均可,如“023-4958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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