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148号人大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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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148号人大建议的复函
黄兴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帮扶不在园区的企业污水处置建议》(第148号)收悉,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大现场指导力度。2019年,我局通过开展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379家工业企业开展了现场指导,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相关竣工验收意见或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及时整改生产中出现的各类环境问题,确保企业合法生产。
(二)全面落实政策规定。一是积极宣传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意识。二是支持园区外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技改。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评领域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环〔2019〕65号)要求,我局对工业用地上“零土地”(不涉及新征建设用地)技术改造升级且“两不增”(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增大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加快推进环评文件审批,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三是根据国家发布的行业治理技术指南要求,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范。以维护环境安全为目标,我局持续深化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保障企业环境安全,2019年我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深化环境应急“一案三制”管理。全面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实施风险企业推进应急预案精细化管理,将应急防范职责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增强预案可操作性。二是
导企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2019年我局认真开展“两会一节”、汛期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环境安全专项行动。针对涉危化品、尾矿库、重金属、油库、规模化畜禽养殖行业和其它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行业企业开展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18人次,检查企业234家次,共排查环境安全隐患2个,整改完成2个,整改率100%。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现场指导工作。逐步实现企业网格化管理,不定期现场指导企业,指导企业及时环境问题,避免企业因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出现环境污染问题而被行政处罚。
(二)积极做好政策传达工作。积极对接上级部门,掌握最新环保政策信息,如出现环境管理政策变化、优秀治理技术等情形,及时告知企业,避免企业因信息渠道不畅通而影响发展。
(二)继续开展风险环境问题排查。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检查,健全企业风险防范体系,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的全过程风险防范体系,避免企业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突发环境事件。
在此,感谢您对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蒋洪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邮政编码:402160
联 系 人:陈 刚
联系电话:02349584705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0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