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政协第十六届第三次会议第163-40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4-28


杨璐萤: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入河排污口常态化监管体系 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的提案》(第163-401号)收悉。经与区水利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了《永川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永川府办发〔202316号),明确2023年底基本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3年初启动长江永川段支流流域入河排污口、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龙溪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2023年底前完成长江永川段支流流域入河排污口、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龙溪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60%整治工作;2025年底基本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二是为确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高效推进,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排查整治情况。一是按照“应测尽测”原则,从排查到溯源整治,对排污口进行了多轮排查,累计采样监测325个。全面覆盖排口点位,对已知和潜在的排污口均进行采样分析,同时加强对排污口的动态监管,定期对排污口进行复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二是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调动住建委、园区管委会、镇街等相关单位充分配合,排查、溯源并制定印发“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倒排时间表,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组织工作推进会、现场踏勘,督办整治进度,组织专家、责任单位现场确认销号;针对不同类型的排污口,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开展排污口分类整治和规范化管理。三是我局对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进行了细化排查,从37个排口清单中删减了2个,确定35个排口录入系统。目前已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35个,销号率100%,提前完成市局任务。完成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等流域排查,查出98个入河排污口,其中98个完成溯源,8个完成整治,41个无需整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一是规范排污口长效监管。根据《永川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及空间管控要求,作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规范审批。对排污口审批实行分类管理,排污口审核、备案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三是严格环境执法。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应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根据排污口类别明确巡查频次、巡查要点,压实巡查要求,及时发现并处置污水直排、超标排放、管网塌陷破损、错接、堵塞、排污口损坏等异常情况,确保排污口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二)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将入河排污口纳入区河长网格巡查打卡点管理,建立问题协同处置机制,问题发现后统一交区河长办调度,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处置并销号。由区生态环境局实施入河排污口监管和水质监测,根据排污口类别确定采样监测的频次、指标。围绕污染源-管网-排口-河道一体化管理,建立区生态环境局、住建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委等相关单位之间的协同机制,预报响应机制。

(三)提升智慧监管手段。按照精准化、常态化管控要求,结合“水环境治理一件事”大数据重点场景应用,在区域智慧流域管理系统集成完善排污口综合查询、智能预警、督办整治三大功能,通过“一张图、一张网”初步实现协同区住建委对排水管网、排水户联动监管;协同区河长办延伸网管体系,对各类排口实施常态巡管;同时促进成果转化衔接,协同区域考核补充完善受纳水域考核断面划定,优化区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压实主体责任。

此复函已经赵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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