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协重庆市永川区委员会十六届第三三次会议第163-400号提案的主办意见
吴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跨区域转运处置固液体废物监管的提案》(第163-400号)收悉,经与区司法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已建成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11家,危险废物经营量达到20万吨,涉及40个大类,441个小类。能够满足我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需求。因危险废物市场行情等因素,我区2023年全年共产生危险废物10万余吨,其中跨区域转移危险废物52877余吨,主要转移类别为:油基岩屑、废铅酸蓄电池等固体废物,转移至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等省市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利用处置,利用处置率达100%。跨区域转移危险废物全部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744张。
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环境监管,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一是实施跨省市联防。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上游4省市危险废物联防联控机制,执行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审批时间由1个多月缩至5天,转移种类由3种增加至59种,审批量从4.78万吨增加到94.12万吨,实现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共享,促进产业提档升级。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明确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交通等部门危险废物管理责任,联合区公安局、应急、规资与司法机关等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二)深化宣传教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每年定期召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培训会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会,提升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防范环境风险。二是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定期开展固体废物环境安全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圈专题宣讲会,利用重庆日报、环保宝、重庆生态环境双微平台、永川生态环境双微平台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永川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等信息300余条。为群众解读环保信息政策,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渝环规〔2022〕1号)中明确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环境污染的”“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无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等三种情形纳入有奖举报范围。2023年以来,全区共受理有奖举报线索5件。
(三)深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司法保护合力
我区成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组,联合区公安局、应急、规资与司法机关等部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对重大、疑难案件加强沟通会商,开展联合督导办案。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21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永环发〔2021〕4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环发〔2022〕67号)等文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提升执法司法保护合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跨区域、跨部门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单位的协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医疗废物、油基钻屑、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包装桶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未如实申报、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处置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等问题。
二是加强源头严防,严格环境准入针对固体废物产废大户。鼓励企业加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技术研发,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同时推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工作,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定期召开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会,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剖析固体废物管理薄弱环节,切实加强我区固体废物管理能力,履行固体废物安全监管职责,压实了企业固体废物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企业从知法、懂法到守法的转变。
四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固体废物监管机制。以“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为突破口,明确各部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责任,以创建“无废城市细胞”为抓手,以宣传“无废”理念为突破口,加快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全面践行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强化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管理,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做好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分行业逐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加快完善静脉产业园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本地利用处置能力。同时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同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工作,实现“无废城市”与碳达峰、碳中和协同增效,努力在川渝“无废城市”共建共享上贡献永川力量。
感谢您对永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更好推动工作开展。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