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关于印发2017年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7〕65号)的要求,由永川区环保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的主要载体、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数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机制健全。成立并根据机构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有关事宜,更新信息公开目录。
(二)平台完善,主动公开。
1.门户网站建设及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10月,委托第三方运维机构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自查整改局门户网站问题12个。2017年,分别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环保版块、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环保政务信息116条和822条,其中主动公开环保行政审批信息446条信息、环保行政执法信息126条、其他信息366条。
2.媒体主动公开情况。分别在永川环保官方微信、微博发布信息1765条。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国际在线、重庆晚报、重庆晨报、重庆商报、重庆时报、华龙网、大渝网、永川网、永川读本、网易新闻、新浪新闻、凤凰网、东方网、中国搜索、中华网、中国日报等19家新媒体分别采用我局信息各1条,重庆日报刊载2条,永川电视台刊载46条,永川日报刊载85条。
3.重点企业主动公开情况。印发实施《关于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永环保发〔2017〕19号),督促160家重点企业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4.依申请公开情况。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次,系位于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丰田村黄泥坡小组的龙**申请公开申请人所在地“中船重工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公开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作出回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制度不够完善。如何界定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缺乏细化制度支持。比如:如何界定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上级无细化制度。会议纪要、上行文、正在研讨的内部意见等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畴无制度明确。二是公开平台缺乏统筹安排。比如: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环境监察信息需在纪检监察网上公开,环境监测信息需报送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公开,政府信息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门户网站也需要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平台点多、面广。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落实公开主体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和时限要求。
(三)确保信息公开平台稳定运行。会同门户网站运维单位,不定期自查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确保门户网站稳定运行。
重庆市永川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