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9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永川府发〔202024号)要求,编制《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经市生态环境局、区政府审核、复核后,汇总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永川府发〔202024)印发实施,并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分解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责任的通知》(永环发2020155)进行局内部责任分解,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抓好重点监管对象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印发实施《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开展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永环发〔202096号),明确2020年全区40重点监管对象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布内容公布方式公布时限等,推动重点监管对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通知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47号)要求,将通知精神转发到局属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答复审核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0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抓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印发实施《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永环发〔2020127号),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审签流程,确定为主动公开的行政公文,均在区政府门户网区生态环境局专属网页其他公文中公开。二是抓好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48号)要求,代区政府起草的公文,均严格按照规定同步起草政策解读文件,严格按照程序审签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生态环境局专属网页中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文5

(四)平台建设。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会同区信息化建设服务中心,设立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生态环境局专属网页,规范设置网页栏目,生态环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专栏和区生态环境局专属网页规范发布。2020年,主动公开发布生态环境政府信息737条。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71号)要求,印发实施《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分解永川区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工作责任的通知》(永环发〔2020152号),要求局属各单位分别明确1名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拟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初审、负责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已公开的存量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6

7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8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

137

70

行政强制

13

12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853.955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10月至12月中旬,区政府办公室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1216日,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网上检查情况的通报》,认为区生态环境局在区政府网站重大民生信息栏目和本部门专属网页栏目的信息发布及时、程序规范、内容丰富。两个方面工作需进一步完善。一是专属网页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未发布本级生态环境相关的政策文件。2020年,本级未起草生态环境相关的政策文件,也未产生规范性文件,已将2020年我局代区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引用至区生态环境局专属网页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二是公开指南中的信息公开申请表未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已于20201221日更新公开指南的信息公开申请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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