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的通知》(渝环办〔2021257号)要求,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分解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责任的通知》(永环发〔2021148号)进行局内部责任分解,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和政务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公开生态环保领域信息公开总计116二是抓好重点监管对象的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印发实施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永环发〔202159号),明确2021年全区67家重点监管对象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布内容、公布方式、公布时限等,推动重点监管对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共公开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检查信息123

2021年,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其他政策文件29条,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数108条,行政处罚结果数33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数19条,机关简介类信息9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政府采购类信息7条,环境应急类信息5条,建议提案类信息13条。2021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及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答复审核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058)《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永环发〔2020127)、《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21118号)等文件要求,分解落实信息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流程等,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精准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栏目设置模板的通知》(渝环办〔2021257号)要求,会同区信息化建设服务中心,设立基层政务公开生态环境板块,生态环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通过区生态环境局专属网页和基层政务公开生态环境板块规范发布。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到人,为扎实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基础。二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级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自觉主动接受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及时查漏补缺,更加扎实、有序开展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把公开工作当作一项任务性工作应对,缺乏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亟需加强。

(二)2022年的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意义的理解。二是持续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局及各科室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考核的机制,增强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