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595422/2022-0004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商务委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595422/2022-00042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商务委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2021年度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员会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有关发展战略和规划。
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全区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总部贸易、转口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总部经济、平台经济发展;牵头开展商贸领域招商引资。
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变更等事项的申报备案工作;办理外商投诉工作。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负责组织实施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
负责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的具体办法,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
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拟订和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负责商贸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负责推进商贸领域品牌建设。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实施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发展。
负责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商贸、流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菅、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储存安全监督管理。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区商务委内设办公室、流通服务科、消费运行科、外贸外资科等4个科室,设区商贸物流服务中心一个下属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现有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 全额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25名,其中行政10名,参公4名,行政工勤2名,全额事业9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2021年度决算编制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745.50万元,支出总计3,745.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8.85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减少1415.7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136.8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减少778.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500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58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5.7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7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5.50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74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8.85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9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8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64万元,占24.9%;项目支出2,813.85万元,占75.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产生结转和结余500万元,2021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45.5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78.85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商贸事务、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5.7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商贸事务、涉外发展服务上级奖补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81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年中通过申报加工及服贸项目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5.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8.85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是商业流通项目及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9.81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拨付加工贸易及服务贸易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产生结转和结余500万元,2021年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94.22万元,占6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5.40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4.26万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3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53.54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2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疫情防控工作经费。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52.96万元,占2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94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加工贸易、区域协调发展等项目未达到建设进度要求。
(5)住房保障支出40.51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保持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4.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去世产生了抚恤金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和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36.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5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4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执法业务检查和乡镇市场环境整治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控制得当。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9.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意向到永川投资发展的客商、国内其他省市商务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商贸发展环境和交流招商引资经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1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人均接待费83.0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7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部分会议取消。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增加了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7.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展位搭建劳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3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7项,涉及资金4179.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1-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罗燕023-4982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