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51G/2024-00029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51G/2024-00029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统计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 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 管理和指导镇街、部门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对镇街和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4. 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区情区力普查方案。
5. 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负责全区镇域经济统计。
6. 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 负责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基本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全区统计信息共享平台。
8. 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科技、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开展统计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镇街、区级部门和企业的考核评价工作。
9.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
10. 指导镇街管理统计管理办公室专兼职统计人员;组织开展全区统计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资格考试等工作。
11. 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2.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综合统计科)、工业能源监测统计科、三产业统计科、执法检查室,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加挂重庆市永川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
1.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本级)、重庆市永川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个单位。
2.人员情况。区委编委核定统计局行政编制10名,年末实有行政编制人数10人。区委编委核定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事业编制11名,年末实有事业编制人数10人。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63.43万元,支出总计1063.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60万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数增加303.60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60万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4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6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60万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1.9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78万元,占60.26%;项目支出422.65万元,占39.7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 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3.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3.60万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60万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17万元,增长46.83%。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60万元,增长39.96%。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17万元,增长46.83%。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8.41万元,占85.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28万元,增长59.05%,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3.63万元,占10.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5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基数调整缴费增加,以及补缴中人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4.02万元,占2.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6.7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走1人,相应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7.38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81万元,下降51.9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走1人,相应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28万元,增长29.45%,主要原因:一是干部职工正常晋升工资等支出增加;二是追加中人补缴职业年金金额;三是追加职工死亡抚恤金一次性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23.0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下降24.17%。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20.9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万元,下降24.45%。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五经普办领导到我区开展五经普工作督导与检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以及周边区县统计局到我局进行经验交流调研等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33.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21.18%。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2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11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1.94%,主要原因是普查年份,会议费减少,培训费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62万元,增长3124.66%,主要原因是开展了五经普单位清查“两员”培训会、普查登记“两员”培训会、各专业规上企业五经普年报培训会议及投入产出培训会等。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1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五经普数据审核、数据改错用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等办公设备。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422.6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重庆市永川区统计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得分83.5分,评价等次为良。
项目基本情况:2022年,区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75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82万元,占部门整体支出的68.28%、项目支出241.01万元,占部门整体支出的31.72%。
主要经验和做法:第三方公司在对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同时,重点关注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所以此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不仅对区统计局整体绩效工作提升有帮助,对今后大型普查项目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预算及执行管理有待加强;三是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不完善、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现象;四是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完整规范、科学合理设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二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标准、程序,明确资金分配方式及镇街配套要求,避免区级层面、镇街层面或村社层面挤占项目经费。四是对现有闲置设备进行及时清理,拟定处置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期调查项目中加强调查设备购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论证,建议采用手机租赁方式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玲;联系电话:023-4920767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