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98297X/2024-0001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98297X/2024-00011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烈士纪念活动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2科1室,包括:办公室、安置就业科、优抚褒扬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9436.63万元,支出总计19436.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8.50万元,增长207.15%,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3108.50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3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8.50万元,增长207.1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108.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6.6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3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8.50万元,增长207.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09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43万元,占1.47%;项目支出19150.21万元,占98.5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36.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08.50万元,增长207.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增加工资福利、社保缴费;二是上年度由镇街发放的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本年度调整到本单位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3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8.50万元,增长207.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增加工资福利、社保缴费;二是上年度由镇街发放的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本年度调整到本单位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92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较预算数调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人数较预算数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8.50万元,增长207.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增加工资福利、社保缴费;二是上年度由镇街发放的优抚对象生活、医疗补助本年度调整到本单位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92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较预算数调减,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人数较预算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280.11万元,占94.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2.11万元,下降3.90%,主要原因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人数较预算数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146.94万元,占5.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37万元,增长35.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下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支出9.58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18万元,下降57.91%,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较预算数调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5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工资福利、社保缴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4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1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一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6.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市局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8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2.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召开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62.25%,主要原因是减少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1万元,增长6.7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增加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19150.2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3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慎莲;联系电话:023-4982652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