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898297X/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7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公告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898297X/2023-00007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成文日期: | 2023-03-07 |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公告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停发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办〔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9月起,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区开展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经多种方式联系,截至目前,仍有2人(详细名单见附件)未进行年度确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能取得联系、无法进行确认的,停发抚恤补助金。
2.停发抚恤补助金后,优抚对象或者其家属可重新申请恢复发放,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自重新确认后的下一个月起恢复发放抚恤补助金。
为保证您正常享受抚恤待遇,请上述对象或者其家属见公告后,及时联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或户籍所在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确认。
联系电话:
临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23-49472144
宝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23-85389112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褒扬科 023-49826009
特此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2022年度未确认优抚对象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1 |
钟香志 |
男 |
临江 |
5102**********3437 |
2 |
唐廷富 |
男 |
宝峰 |
5102**********6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