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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

日期: 2023-11-22 来源:区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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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09:00-18:00(19:00-21:00根据需要开放部分空间)

办公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88号

联系电话:023-49803248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为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重庆市永川美术馆牌子。

(二)宗旨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 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三)主要职责

1.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主要职责

编制年度文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文化创作;开展各门类艺术创作;组织开展群众性艺术活动;建设艺术创作队伍;指导基层群众艺术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指导基层文化艺术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主要职责

收集整理、挖掘永川书画历史资料;培养书画人才;组织开展书画创作,繁荣书画艺术。

3.重庆市永川美术馆主要职责

承担美术作品陈列布展、征集收藏工作;指导美术作品创作、推广;开展美术学术理论研究、对外交流工作;开展美术辅导培训,普及美学教育。

(四)具体任务

1.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具体任务

(1)制定年度文化艺术工作计划:实施全区文化艺术工作规划;制定年度文化艺术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负责全区大型文艺调演、文艺竞赛、艺术展览、重要节日和重大庆典文化艺术活动等的策划、组织及辅导;组织、指导、辅导、培训基层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开展文化艺术门类的辅导;组织参加全市、全国各级文化艺术展演及文化艺术交流竞赛活动;开展其他免费公益文化艺术服务。

(3)开展文化创作:负责抓好全区文化艺术专业人员和业余文艺骨干队伍的文化艺术创作活动;创作贴近生活、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

(4)建设文化艺术队伍:开展艺术培训,培训群众艺术骨干队伍;发展壮大文艺创作、文艺演出、美术、书法、摄影等业余文艺队伍;培养文化艺术后备人才。

(5)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与保护。协助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和传播工作做好服务。

(6)指导基层文化艺术工作:负责区、镇、村(社区)、户四级艺术网络的建设与完善;指导基层开展各种群众艺术活动,培训基层艺术骨干。

(7)负责本单位应急、安全、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等工作。

(8)承办区文化旅游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书画院具体任务

(1)负责收集整理并记录永川籍书画家资料及作品,挖掘永川书画历史资料,开展书画艺术课题研究。

(2)负责选拔培养有潜力的书画人才,宣传推荐永川书画作者及作品。

(3)组织开展书画艺术创作,组织书画学习、交流、展览,参加各级艺术的比赛和交流,搭建书画作者及作品对外交流学习平台。

(4)指导和帮助书画艺术爱好者,创建书画特色学校并开展辅导及评比,开展书画艺术培训和教学。

3.重庆市永川美术馆具体任务

(1)为美术作品提供良好的展示环境;建立藏品征集制度;面向社会购买藏品;接受个人或单位捐赠;接受上级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定或调拨获得藏品;通过合法、合规的其他方式征集藏品;为藏品创造良好的储藏环境;设置藏品档案;为藏品创造符合收藏条件的储藏环境。

(2)培养美术人才,指导美术作品创作,利用美术馆宣传窗口作品推广美术人才及作品。

(3)探索馆际、馆院开展美术展览交流,学术研讨交流;举办美术讲座。

(4)开展美术社教活动,开展美术作品进镇街、学校、单位等。

(五)人员编制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事业编制17名,其中:馆长1名,副馆长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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