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MB19132075/2024-00085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MB19132075/2024-00085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文化旅游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拟定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管理文化、旅游事业,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旅游商品发展,指导、协调群众、少儿、老年、社区等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
4.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5.负责统筹推进、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7.统筹组织实施文化、文物、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8.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和推动体育改革,制定本区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体育工作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制定全区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发展体育市场,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制定体育竞赛计划和管理指导。指导体育宣传、体育合作与交流、体育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工作,发展体育教育,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开展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负责文化、旅游、文物和广播电视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卫星电视接收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2.负责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
13.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
15.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6.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文旅委属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资源管理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体育事业科、宣传营销科、安全应急科。下设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永川区图书馆、永川区文化艺术馆、永川博物馆、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永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中心7个直属单位。按永委编委【2022】285号文件规定,于2023年9月撤销原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整体并入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重庆市永川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图书馆、重庆市永川区文化艺术馆、永川博物馆、重庆市永川区青少年儿童体育学校、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投资促进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服务中心等9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881.09万元,支出总计14881.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26.82万元,增长82.49%,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6726.82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88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26.82万元,增长82.4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2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81.0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88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26.82万元,增长82.4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77.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34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1.47万元,占24.47%;项目支出11239.62万元,占75.5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81.0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26.82万元,增长82.49%。主要原因除政策性增资外,增加了茶山竹海旅游基础设施、松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图书馆新馆图书购置及文物保护等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1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4.69万元,增长111.28%。主要原因除政策性增资外,增加了茶山竹海旅游基础设施、松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图书馆新馆图书购置及文物保护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90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业年金个人部分纪实及退休健康休养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12.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74.69万元,增长111.28%。主要原因是除政策性增资外,增加了茶山竹海旅游基础设施、松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图书馆新馆图书购置及文物保护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90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业年金个人部分纪实及退休健康休养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8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37.98万元,占74.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6.78万元,增长8.9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未休年休补贴及茶山竹海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经费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95.58万元,占6.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74万元,增长39.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职业年金个人部分纪实及退休健康休养费等。
(4)卫生健康支出179.87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8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退休4人。
(5)节能环保支出1713.35万元,占12.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9.65万元,下降45.31%,主要原因是松溉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6)住房保障支出759.62万元,占5.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4.33万元,增长237.1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高北片区排水管网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4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4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24万元,增长15.82%,主要原因是除政策性增资外增加职业年金个人部分纪实及退休健康休养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公用经费491.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12万元,下降9.75%,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6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7.87万元,下降33.89%,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专款减少。本年支出1068.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7.87万元,下降33.89%,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专款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0.85%,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9万元,下降23.47%,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支出数持平。本部门2023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文旅体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11.11%,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9万元,下降27.26%,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支出。
公务接待费11.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文旅体行业招商引资、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万元,增长47.14%,主要原因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工作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0万元,下降10.2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14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6万元,增长167.74%,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层文旅干部培训、文物鉴别及保护专业技能培训、单位合并后上岗培训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79万元,下降16.37%,主要原因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6.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5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56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民生实事健身器材、移动冰场工程项目、区级应急广播指挥中心、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文体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博物馆文物数据保护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9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1239.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3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体彩和彩票公益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968.13万元,评价得分72.2分,评价等次为中级。绩效评价发现了项目决策管理不规范、资金分配方案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未严格按照内部决策执行、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便于衡量等主要问题,提出修订完善《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体彩资金分配方案,加强过程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加快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其勇 联系电话:023-49783829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