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区文化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永川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政务公开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我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信息宣传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办公室总牵头,各责任科室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踏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建立制度,工作有据可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就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形式和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的安排,建立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报告、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建立了各科室、直属单位信息员撰稿—办公室信息员汇总编辑—办公室主任核稿—分管宣传信息工作的班子成员审核的工作机制,保证信息内容的政治导向,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无误。特别加强对信息内容的涉密审核,所有向外公布的信息均由分管宣传信息工作的班子成员审签“此件不涉密,同意公开”,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载体。我委具体通过永川区门户网站群等载体公开我委信息、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办理公众来电来信并网上公示。充分利用《重庆日报》、《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等市内媒体和《中国文化报》、《中国体育报》等专业刊物,开通“永川文化”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全区文化体育工作情况,传播文化体育信息。
(二)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共发布信息53条。其中,规划计划2条、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21条、法规公文2条、行政执法1条,部门财政预决算3条,建议提案办理公开24条。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及时公开修订后的法规条例,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方便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公示拟办文化产业项目,公示拟批准重庆市永川区歌舞娱乐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共计21个,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及时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利用信息公开媒介实行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公开了审批大厅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办事流程、咨询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办件者的监督。审批大厅通过明确权责、统一流程、规范程序,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实现了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及时公布工作动态。在主流媒体发布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等工作动态、措施和计划,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传递正能量。
(二)其他载体公开情况。积极配合《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新闻采访活动,及时提供所需素材。全年共计上传宣传信息300余篇,其中《中国文化报》2017年5月10日刊登《川剧进校园》,《老年体育》2017年5月25日刊登《重庆市永川区第27届老年人运动会开幕》,《重庆日报》、《重庆晚报》等重庆市主流媒体刊登2017年永川国际女足邀请赛。在《永川日报》、永川电视台上稿29条,在《要情参阅》用稿12篇,在重庆市文化委、市体育局的工作简报上稿若干,在永川文化微信平台对区文化委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度区文化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收费情况
2017年度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方面我委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时间与信息内容间隔时间较长,尤其是重要工作信息的公开时间较为滞后;二是公开的信息量较少,尤其是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工作动态信息与工作进度差距较大。
六、2018年整改方向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时效性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实行每周更新、每季度调度、半年督查、年终考评的长效工作机制。每周在政府信息公开栏更新发布一次信息;每季度召开一次本单位信息公开调度会,要求各相关科室及时梳理报送应当公开的信息至信息公开具体业务科室,并对本单位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小结;每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年底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总结。通过规范运行,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