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58U/2023-00164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58U/2023-00164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卫生健康委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要负责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综合管理服务。
1.基本医疗服务:对辖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辖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卫生材料)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本社区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提供支持;提供卫生行政主管单位批准的其他医疗服务。
2.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预防接种服务、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职业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和人口监测项目等。
3.综合管理服务: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内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工作,对村医和村、社区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工作;受区卫健委委托进行辖区公共卫生管理;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共20个,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总务科;临床医技机构16个:护理部、门诊部、五官科、内一科、内二科、外科、骨科、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科、手术室、医技科、药剂科、中医科、康复科、口腔科、体检科、公共卫生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04.59万元,支出总计2,704.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70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264.70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0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70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43万元,事业收入减少364.21万元,其他收入减少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77万元,占44.2%;事业收入1,509.66万元,占55.8%;其他收入0.15万元,占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0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4.70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减少基本支出399.16万元,增加项目支出13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9.59万元,占75.4%;项目支出665.00万元,占2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94.7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4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6万元;增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2.9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4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中医药项目经费和计划生育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1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中医药项目经费和计划生育事务项目经费。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43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减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6万元,增加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52.9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从业人员预防性项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计划生育事务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1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从业人员预防性项目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计划生育事务、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7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13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调减。
(2)卫生健康支出939.92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80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支出、从业人员预防性项目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计划生育事务、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76.11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减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46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调减,职工退休社保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单位性质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因单位性质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6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1》《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2》《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唐德福,023-49846671。
(此件公开发布)